黄陵:制定惩防体系《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29日   
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黄陵县委日前印发 《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提出通过今后5年的不懈努力,建成具有黄陵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实施办法》明确了今后5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三项主要任务,并把任务分解细化为16大项55小项,明确了各牵头部门、协办单位的目标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一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聚集正风肃纪正能量。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坚持从严抓党风,不断强化抓党风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建设常态化;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二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查处、严格问责;坚决查纠不正之风,不断巩固各项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三是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建立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权力运行的制约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群”;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法律、行政、民主和舆论监督,发挥“大督查”机制作用;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行政执法体制,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及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
    《实施办法》要求,各党委(党组)、党总支及党支部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改革纪检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加强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室)的管理。要形成合力,整合机构,各党委(党组)、党总支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合并。要狠抓措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各自的实施办法或方案以及任务责任分解一览表,建立惩防体系工作台帐。要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县委《实施办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分清党委、有关部门和纪委的责任,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黄陵:制定惩防体系《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来源:    时间:2014年12月29日
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黄陵县委日前印发 《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提出通过今后5年的不懈努力,建成具有黄陵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实施办法》明确了今后5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三项主要任务,并把任务分解细化为16大项55小项,明确了各牵头部门、协办单位的目标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一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聚集正风肃纪正能量。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坚持从严抓党风,不断强化抓党风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建设常态化;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二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查处、严格问责;坚决查纠不正之风,不断巩固各项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三是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建立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权力运行的制约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群”;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法律、行政、民主和舆论监督,发挥“大督查”机制作用;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行政执法体制,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及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
    《实施办法》要求,各党委(党组)、党总支及党支部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改革纪检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加强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室)的管理。要形成合力,整合机构,各党委(党组)、党总支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合并。要狠抓措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各自的实施办法或方案以及任务责任分解一览表,建立惩防体系工作台帐。要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县委《实施办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分清党委、有关部门和纪委的责任,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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