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出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28日   

近日,黄陵县出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执纪执法机关的相互配合协作,有效查处大案要案,全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暂行规定》明确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组成、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并对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应执行的定期召开会议、信息沟通、办案纪律等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

《暂行规定》的出台对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职责发挥,强化对重大案件的指导和督查,增进各执法执纪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切实推动全县查办案件工作再上新台阶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黄陵:出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
来源:    时间:2015年05月28日

近日,黄陵县出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执纪执法机关的相互配合协作,有效查处大案要案,全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暂行规定》明确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组成、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并对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应执行的定期召开会议、信息沟通、办案纪律等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

《暂行规定》的出台对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职责发挥,强化对重大案件的指导和督查,增进各执法执纪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切实推动全县查办案件工作再上新台阶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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