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黄陵县阿党镇加大对项目工程的监管,严格把好“四关”,确保全镇重大项目工程的廉洁、高效实施。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出台了《阿党镇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镇村两级主导实施的工程项目的监管明确了监督内容,组织和办法,使项目监管有章可循。二是健全监管机构。明确有镇监察室负责项目工程监管,确定一名纪委委员和镇监察室主任主管工程监管。三是把好监督四关。即:把好评审关。对镇上今年实施的移民村大门围墙附属工程、村庄巷道硬化工程等镇上实施的工程项目,镇纪委组织纪委委员主管项目领导、镇主管财务人员、财政所业务干部和农经站干部多方审核,最终确定招标价。把好资质审核关。对项目承建单位资质进行全面审查,对不具备投标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提高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透明度,严把建设工程承建单位资质审核关。把好招投标监督关。除全面执行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外,对工程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镇纪委书记亲自参与招标会,严肃查处投标过程中的泄密、串标、围标等行为,严把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关。把好监督检查关,定期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建设项目,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款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中标后工程的认真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