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出台“十项举措”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06日   

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政治、组织、工作优势,黄陵县着眼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出台选派机关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大学生干部到贫困村任职、健全困难党员关怀帮扶机制、加强精准扶贫综合考核等十项举措,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向精准扶贫发力。

选派第一书记,加强班子建设。坚持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照1-3年的任期,选派镇(街道)党员副职和县、镇机关党员干部全覆盖式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统一领导下,以加强贫困村级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认真履行第一书记职责要求,集中精力指导、协助贫困村党组织开展工作,推动县委确定的“六大扶贫”和“十项重点工作”措施在贫困村、贫困户落地。

派驻帮扶团队,推进整村脱贫。结合“千名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和“百个支部联百村、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按照每村3人的标准(包村单位1名科级干部任队长,包村单位和乡镇、街道分别确定1名干部为成员),向55个贫困村全覆盖式派驻由165人组成的驻村工作队,协助镇村做好贫困户核查认定、制定帮扶措施、实施产业开发、建设美丽乡村等7项整村脱贫工作。

实行干部包户,结对开展帮扶。按照县级领导干部每人4户、正科级干部每人3户、副科级干部每人1户的要求,确定132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扶2202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开展送项目、送资金、送技术、送信息、送农资、送岗位和思想观念、延安精神、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传统美德教育等“六送五教育”活动,逐户做好脱贫计划制定、帮扶项目协调等5项工作,确保到2017年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干部结对包扶一定3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

选派新聘村官,激发队伍活力。从2015年度开始,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优先向43个无大学生村干部的贫困村选聘任职,让其在扶贫攻坚的实践中综合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和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与此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根据工作实际,在报请县委组织部同意后,适当对往届大学生村干部任职进行调整,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对大学生干部到贫困村任职全覆盖。

深化三项机制,做好便民服务。由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牵头,分别建立贫困户手机飞信群,定期不定期发布扶贫动态和惠民政策、农产品产销等信息;根据农时和扶贫工作需要,由各镇整合三支便民服务队伍,集中力量做好鳏寡孤独等特困群众的帮扶,每年对“救助兜底扶贫”对象至少开展1轮集中帮扶活动;由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牵线搭桥,组织辖区农村“能人”每人联系互助1户贫困户,“一对一”帮助那些有创业意向、缺乏技术和信息的贫困户发展产业。

集中教育培训,注重能力扶贫。将全县55个贫困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培训作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点内容,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每年依托县委党校至少开展1轮专题培训。在此基础上,采取组织、扶贫、人社、教育、农业等部门联合办班,深入农村一线送教下乡,组织赴先进地区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增强贫困村级班子成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

健全关怀机制,提振致富信心。县委每年列支10%的县管党费,建立贫困党员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筛选10户左右困难党员,作为重点扶持对对象,为其创业致富提供资金、技术等综合支持;开展特困党员关怀慰问活动,对那些生活困难、因病返贫的党员,县委将在每年“七一”、春节期间给予慰问、帮助,让广大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同步开展整顿,增强造血功能。各镇(街道)每年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确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时,把年度“搬迁扶贫”、“整村推进扶贫”等作为重点对象,坚持“县乡联动、一村一策”的原则,围绕治“软”、治“乱”、治“穷”治“散”4个重点,采取能人带致富、先进带后进、企业带农村等办法,从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培养主导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入手,综合提升贫困村“造血”功能,同步实现贫困村脱贫、后进村销号。

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坚持“扩大维修、控制新建”的原则,按照“乡镇投资为主、包联单位配套、县委以奖代补”的筹资办法,在乡镇申报、集中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全县“搬迁扶贫”、“整村推进扶贫”和“十项重点工作”年度任务需要,力争3年内实现贫困村标准化党员阵地的全覆盖,并配套必要的设施,多渠道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面貌。

从严考核管理,强化保障措施。对落实以上九项措施不力的,县委将根据《调整不胜任现职科级干部暂行办法》、《科级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凡年度脱贫任务未完成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实绩登记、日常管理和选派大学生干部到贫困村任职等作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履行抓党建职责的基本内容,并纳入镇(街道)年度党建综合考核。同时规定,届满大学生村干部转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原则上必须有贫困村的工作经历。

黄陵县出台“十项举措”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08月06日

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政治、组织、工作优势,黄陵县着眼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出台选派机关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大学生干部到贫困村任职、健全困难党员关怀帮扶机制、加强精准扶贫综合考核等十项举措,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向精准扶贫发力。

选派第一书记,加强班子建设。坚持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照1-3年的任期,选派镇(街道)党员副职和县、镇机关党员干部全覆盖式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统一领导下,以加强贫困村级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认真履行第一书记职责要求,集中精力指导、协助贫困村党组织开展工作,推动县委确定的“六大扶贫”和“十项重点工作”措施在贫困村、贫困户落地。

派驻帮扶团队,推进整村脱贫。结合“千名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和“百个支部联百村、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按照每村3人的标准(包村单位1名科级干部任队长,包村单位和乡镇、街道分别确定1名干部为成员),向55个贫困村全覆盖式派驻由165人组成的驻村工作队,协助镇村做好贫困户核查认定、制定帮扶措施、实施产业开发、建设美丽乡村等7项整村脱贫工作。

实行干部包户,结对开展帮扶。按照县级领导干部每人4户、正科级干部每人3户、副科级干部每人1户的要求,确定132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扶2202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开展送项目、送资金、送技术、送信息、送农资、送岗位和思想观念、延安精神、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传统美德教育等“六送五教育”活动,逐户做好脱贫计划制定、帮扶项目协调等5项工作,确保到2017年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干部结对包扶一定3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

选派新聘村官,激发队伍活力。从2015年度开始,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优先向43个无大学生村干部的贫困村选聘任职,让其在扶贫攻坚的实践中综合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和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与此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根据工作实际,在报请县委组织部同意后,适当对往届大学生村干部任职进行调整,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对大学生干部到贫困村任职全覆盖。

深化三项机制,做好便民服务。由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牵头,分别建立贫困户手机飞信群,定期不定期发布扶贫动态和惠民政策、农产品产销等信息;根据农时和扶贫工作需要,由各镇整合三支便民服务队伍,集中力量做好鳏寡孤独等特困群众的帮扶,每年对“救助兜底扶贫”对象至少开展1轮集中帮扶活动;由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牵线搭桥,组织辖区农村“能人”每人联系互助1户贫困户,“一对一”帮助那些有创业意向、缺乏技术和信息的贫困户发展产业。

集中教育培训,注重能力扶贫。将全县55个贫困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培训作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点内容,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每年依托县委党校至少开展1轮专题培训。在此基础上,采取组织、扶贫、人社、教育、农业等部门联合办班,深入农村一线送教下乡,组织赴先进地区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增强贫困村级班子成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

健全关怀机制,提振致富信心。县委每年列支10%的县管党费,建立贫困党员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筛选10户左右困难党员,作为重点扶持对对象,为其创业致富提供资金、技术等综合支持;开展特困党员关怀慰问活动,对那些生活困难、因病返贫的党员,县委将在每年“七一”、春节期间给予慰问、帮助,让广大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同步开展整顿,增强造血功能。各镇(街道)每年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确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时,把年度“搬迁扶贫”、“整村推进扶贫”等作为重点对象,坚持“县乡联动、一村一策”的原则,围绕治“软”、治“乱”、治“穷”治“散”4个重点,采取能人带致富、先进带后进、企业带农村等办法,从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培养主导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入手,综合提升贫困村“造血”功能,同步实现贫困村脱贫、后进村销号。

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坚持“扩大维修、控制新建”的原则,按照“乡镇投资为主、包联单位配套、县委以奖代补”的筹资办法,在乡镇申报、集中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全县“搬迁扶贫”、“整村推进扶贫”和“十项重点工作”年度任务需要,力争3年内实现贫困村标准化党员阵地的全覆盖,并配套必要的设施,多渠道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面貌。

从严考核管理,强化保障措施。对落实以上九项措施不力的,县委将根据《调整不胜任现职科级干部暂行办法》、《科级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凡年度脱贫任务未完成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实绩登记、日常管理和选派大学生干部到贫困村任职等作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履行抓党建职责的基本内容,并纳入镇(街道)年度党建综合考核。同时规定,届满大学生村干部转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原则上必须有贫困村的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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