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三措施”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18日   
为进一步健全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完善工作机制,黄陵县采取三项措施,从制度建设入手,落实三项制度,全面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一是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健全制度规定,完善全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了联席会的5项主要职能和16个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内容。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按月报告信息,通报重大事项,有效加强县委组织部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纪检、司法、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结果运用,通过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交流分析,协调工作。同时,将干部监督信息及时录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是建立科级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前移监督关口。建立制度,按照事前监督、着眼防范,严肃纪律、推动工作的原则,建立了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约谈制度。明确了在政治纪律、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履职、执纪执法等方面存在的6类约谈情形,由县委领导和组织部分层约谈。严格程序,按照组织部提方案、县委审核同意、约谈人实施、组织部监督整改的约谈程序进行,建立记录台账,录入廉政档案,并对约谈对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约谈要求的,严格进行组织处理。前移关口,注重解决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前移监督关口,有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干部成长、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实行调整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制度,疏通能下通道。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践行“三严三实”工作要求,创新干部选任方式,完善用人机制,制定出台《黄陵县调整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对18种认定情形,采取7种组织调整方式,初步建立了领导岗位退出机制,疏通干部“能下”、“能出”渠道,着力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不正、为官乱为等问题。
 
黄陵:“三措施”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06月18日
为进一步健全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完善工作机制,黄陵县采取三项措施,从制度建设入手,落实三项制度,全面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一是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健全制度规定,完善全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了联席会的5项主要职能和16个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内容。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按月报告信息,通报重大事项,有效加强县委组织部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纪检、司法、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结果运用,通过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交流分析,协调工作。同时,将干部监督信息及时录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是建立科级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前移监督关口。建立制度,按照事前监督、着眼防范,严肃纪律、推动工作的原则,建立了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约谈制度。明确了在政治纪律、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履职、执纪执法等方面存在的6类约谈情形,由县委领导和组织部分层约谈。严格程序,按照组织部提方案、县委审核同意、约谈人实施、组织部监督整改的约谈程序进行,建立记录台账,录入廉政档案,并对约谈对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约谈要求的,严格进行组织处理。前移关口,注重解决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前移监督关口,有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干部成长、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实行调整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制度,疏通能下通道。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践行“三严三实”工作要求,创新干部选任方式,完善用人机制,制定出台《黄陵县调整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对18种认定情形,采取7种组织调整方式,初步建立了领导岗位退出机制,疏通干部“能下”、“能出”渠道,着力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不正、为官乱为等问题。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