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对全县2014年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27日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确保全县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近日,由黄陵县纪委监察局各常委、副局长带队,各派出纪工委和相关科室参与,设立6个督查组,对陕西轩辕酒文化产业园等142个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检查项目审批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主动与项目审批单位沟通进行立项批复,加快项目的运作和实施;各审批职能部门是否能以全县大局为重,积极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的审批进度;经发、住建、国土、环保、消防、气象、抗震等项目审批部门是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有关制度;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是否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二是检查项目包建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包建部门的主要领导与项目实施单位主要领导是否进行预警谈话;是否与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是否及时对项目建设单位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和质量、决算审计、竣工验收以及施工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是否按规定进行项目审批;是否按要求成立项目组织实施机构;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工程“四制”要求;是否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是否按期开工建设、决算审计及竣工验收。四是检查项目环境保障情况。各乡镇、街道办是否能维护被征地被拆迁群众的利益;是否能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好征地拆迁涉及的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否发现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垄断、哄抬工程建设原材料价格、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或强行承揽工程和其它服务的行为;是否有相关部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乱执法等扰乱建设市场的行为。五是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和调查,必要时可立案调查,予以严肃处理,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在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察局提出七条纪律要求。一是项目督查工作必须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纪律和规定,保持廉洁自律;三是不准参与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不准借发标、开标、评标之机接受投标单位礼金、物品及有价证券;五是不准私自接待投标单位人员商洽招投标事宜;六是不准为施工单位和企业提供或推荐购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相关设备的供货商;七是不准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承揽工程,推销材料设备,为自己或亲属从中谋利或索取回扣;八是不准向建设单位和企业吃、拿、卡、要。

黄陵县对全县2014年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来源:    时间:2014年11月27日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确保全县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近日,由黄陵县纪委监察局各常委、副局长带队,各派出纪工委和相关科室参与,设立6个督查组,对陕西轩辕酒文化产业园等142个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检查项目审批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主动与项目审批单位沟通进行立项批复,加快项目的运作和实施;各审批职能部门是否能以全县大局为重,积极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的审批进度;经发、住建、国土、环保、消防、气象、抗震等项目审批部门是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有关制度;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是否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二是检查项目包建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包建部门的主要领导与项目实施单位主要领导是否进行预警谈话;是否与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是否及时对项目建设单位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和质量、决算审计、竣工验收以及施工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是否按规定进行项目审批;是否按要求成立项目组织实施机构;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工程“四制”要求;是否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是否按期开工建设、决算审计及竣工验收。四是检查项目环境保障情况。各乡镇、街道办是否能维护被征地被拆迁群众的利益;是否能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好征地拆迁涉及的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否发现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垄断、哄抬工程建设原材料价格、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或强行承揽工程和其它服务的行为;是否有相关部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乱执法等扰乱建设市场的行为。五是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和调查,必要时可立案调查,予以严肃处理,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在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察局提出七条纪律要求。一是项目督查工作必须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纪律和规定,保持廉洁自律;三是不准参与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不准借发标、开标、评标之机接受投标单位礼金、物品及有价证券;五是不准私自接待投标单位人员商洽招投标事宜;六是不准为施工单位和企业提供或推荐购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相关设备的供货商;七是不准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承揽工程,推销材料设备,为自己或亲属从中谋利或索取回扣;八是不准向建设单位和企业吃、拿、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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