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陵县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加强春节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加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观念。要针对春节期间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特点,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早预防、早安排、早行动,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双节期间食品安全。
《通知》强调,要明确重点,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强对春节期间人民生活必需品和大宗消费食品的监管,进行针对性的市场检查,严查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行为。重点抓好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四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着重抓好农村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小区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承办年夜饭、婚宴、食堂、自办宴席等集体就餐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开展“泔水猪”整治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通知》要求,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氛围。各乡镇、城区街道办和质监、卫生、工商、食药监管、畜牧、粮食、教育、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牌、悬挂横幅、LED电子屏等载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同时,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抓好食品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县政府督查室、食安委将在节日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对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在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等情况将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