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黄陵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3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检查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清获得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各环节企业,达不到许可标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食品摊贩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底数;彻底排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的各类不安全风险因素,分析研判并准确把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工作中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者许可证件。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涉嫌犯罪或暴力抗法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黄陵县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
来源: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黄陵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3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检查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清获得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各环节企业,达不到许可标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食品摊贩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底数;彻底排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的各类不安全风险因素,分析研判并准确把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工作中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者许可证件。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涉嫌犯罪或暴力抗法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