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陵县食品药品稽查部门从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入手,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近日查处了一非法豆腐加工点。
据悉,该非法豆腐加工点位于黄陵县阿党镇康村,经营人员为孙朝秀,45岁,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人,未取得年度有效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件。2012年9月份开始从事豆腐加工,日产80到100斤豆腐,主要售往阿党镇周边村落。在生产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加工点未取得《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件,未悬挂和制作确保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场所水泥灰面边底四周已发霉生斑,简易排污渠临墙角处霉斑累积有强烈异味,墙壁用红色机砖磊砌,四面用彩色条布遮挡约1.5米高,顶部为石棉瓦简易搭建,四面通透,苍蝇一视野5-10只不等,锅台面用水泥灰砌贴而成,上部无排烟换气设施,临锅台处有简易木窗,用白色塑料遮挡,上面布满污渍,上方设有简易换气扇,场所内使用的铁制架子、水桶、磨浆机密布污渍油垢,未设置防尘、防蚊蝇、防鼠设施,自来水源用黑色橡胶皮罐盛放,供应日常用水;隔壁生活区,发现外购散装袋包大豆芽19斤、小豆芽20斤、腌制菜类7种计24公斤、门口角落发现食品添加剂硫酸钙(生石膏粉)16.5公斤已打开使用,物品均随地堆放且不能出示进购票据和生产方资质(供货方);操作场所门口放有已制好待售成品豆腐9.9公斤用纱布遮盖,旁边还放有加工制作时用的塑料框子、木板均裸置于院落,上面污垢附着,蚊蝇密布。
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大队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对生产加工用具磨浆机予以拆解、暂扣,对不明源头散装袋包大豆芽19斤、小豆芽20斤、腌制菜类7种计24公斤、食品添加剂硫酸钙16.5公斤食品进行没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