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川县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通过调整内设机构、加强组织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自身监督等方式,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力有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一、调整内设机构。延川县纪委根据中省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严格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现有科室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将原有的11个科室分别调整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育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中心。所有科室均由原来的副科级建制升格为正科级建制,分别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通过调整内设机构,有效解决了纪检干部职级低、出路窄问题,极大调动了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加大了案件查办力量,突出了主责主业。
二、加强组织学习。延川县纪委特别注重学习,将学习作为提高自己理论水平、提升思想境界的重要途径。一是充分利用周一例会时间进行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法规,深刻领会中省市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知识,从思想上与当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逐字逐句认真学习《党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列入个人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质。三是编印了《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读本》100册,连同市纪委编印的《学思践悟》一并发放到了全县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要求认真学习,作好笔记。
三、加大培训力度。为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工作水平,延川县纪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一是采取跟班学习、选派培训方式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综合能力,有效杜绝在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纪律审查时出现“盲人摸象”或“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2012年以来,先后2人到市纪委进行了跟班学习,8人参与了市纪委办案工作。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延川县纪委自2012年以来,先后20余次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人员达1000人次。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三是邀请省纪委信访室副主任何谦先后2次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案件查办方法和党内两部法规解读。四是先后3次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到梁家河进行学习教育,重温入党誓词,提升党性修养。
四、强化自身监督。“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身过硬、率先垂范,才能真正严格要求别人。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严防“灯下黑”。制定了《延川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延川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出台了《延川县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内容和职责,用制度管理干部。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三转”,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严格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状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用职务之便谋利,案件查办中通风透气、和气一团,搞内部消化,从而打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信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