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办案能力。近年来,延川纪委从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夯实领导责任、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而打造一支人民群众信得过、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强化培训教育提素质
延川纪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培训计划,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强化从政道德建设,提升职业道德素质。延川纪委出台了《延川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准则,研究制定了延川纪检监察干部“从政”道德规范。深入开展以“讲政治、讲原则、讲责任、讲服务、讲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培育以闻风而动、立说立办、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固守清廉为主要特色的延川纪检监察精神。
(二)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纪检业务素质。一是组织“走出去”培训,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2012年以来,延川纪委有2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二是开展“集中式”培训,依托县委党校理论教育基地,开办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班,全员集中培训,2014年至2015年,延川县纪委共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20余次;三是联合执纪办案“帮带式”培训,在执纪办案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抽调人员,联合行动,在具体工作中实施业务帮带,互补经验。
(三)注重遵纪守法教育,提升作风纪律素质。一是组织参与网络自学活动,利用县级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好网上自学,以及利用每周一的例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引导,培养遵守规章制度的高度自觉;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点评、亮评议”活动,通过网络、电视、宣传栏等载体落实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督促加强作风养成。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基础
夯实责任是推进乡镇纪委、纪工委组织建设的关键。延川县纪委结合实际,建立了三级工作组织机制,明确任务,夯实责任。
(一)纪委内设机构组织建设。延川纪委紧紧围绕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三转”要求,积极改革纪检监察内设机构。一方面升格了内设机构,延川纪委在11个科室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将廉责办、纠风办、党风室、执法室、三问办合并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了两个纪检监察室,11个科室均设置为正科级建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极大地增强了执纪监督的合力,提升了监督问责的权威。另一方面充实了办案力量,延川纪委为突出案件查办,设立了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由原来1个纪检监察室增至3个纪检监察室,同时明确了各个纪检监察室的职责权限,有效解决了办案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乡镇纪委组织建设。乡镇纪委组织是基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力量。延川纪委根据各乡镇的不同的实际情况,不同程度的加强了各乡镇纪委组织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2014年以来,延川纪委向全县8个乡镇配备了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齐了干部岗位,加大了干部交流力度。二是抢抓素质建设。延川纪委分别组织各乡镇纪检干部进行培训,充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两部法规颁布以来,延川纪委共培训镇街纪检干部8场次,极大地提高了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作风建设。针对各乡镇基层干部权力增大、财务混乱,作风粗暴、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直接损害群众利益,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严格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人管、有人做。
(三)派出纪工委组织建设。纪工委是纪委派出各口直接行使纪委权力的直接机构,行使的是纪委的权力。一是定位性质,理顺关系。延川纪委明确规定派出(驻)纪工委是县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延川县纪委下设7个纪工委,分别由7大常委负责各纪工委日常工作管理。二是定位职能,树立权威。监督是派出机构一项重要职责,应当好“监督员”、“指导员”和“裁判员”。延川纪委结合实际,明确各纪工委所负责、联系的部门范围,并赋予各纪工委四项职责权力,分别为监督权、参与权、检查权和案件初查权。三是定位责任,明确职责。明确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领导责任,纪工委是监督主体,明确各部门确定1名承办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具体负责与所管本部门的纪工委联络、协调参与工作。2014年以来,各系统纪工委自办“四风”和腐败案件79起,点名曝光12批53人。
三、健全规章制度严管理
为了更加有效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延川纪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一)纪委总领牵头。延川纪委开展了作风建设大整顿活动,并且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延川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以及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系统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乡镇纪委协调配合。延川纪委根据各乡镇纪委工作情况,制定出台了《延川县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案件工作考核办法》。2015年延川纪委从预算经费中挤出55万元,给每个乡镇5万元,用于支持各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
(三)纪工委里应外合。延川纪委根据纪工委派驻性质,分别制定出台了《延川县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工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派出(驻)纪工委负责、联系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从而明确纪工委责任,规范派出机构履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