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纪委“六个进一步”规范“五笔会签”运行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28日   
今年以来,延川县在原有规范“五笔会签”制度的基础上,“四个进一步”不断深化财务报帐“五笔会签”制度,规范财务运作程序,加强财务支出监督,大力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
    一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延川县纪委要求县财政局按照报账柜组所管单位重新进行组划,并对各单位会签人员,采取分期组织培训的形式,培训财务运行相关业务知识,并要求各单位会签人员若有调整需及时报告县纪委,并适时跟进进行培训,让会签人员掌握财务运行原则和相关规定,以便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进一步严把会签程序。严格要求各单位“五笔会签”人员要严格执行会签程序,按照由经手人、财务报账员、财务初核人、财务监督人的顺序,依次审核把关后在会签单上署名,最后由财务审批人批字后方可报账。               
    三是进一步夯实会签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五笔会签”人员责任。针对全县很多单位会签人员不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导致监督流于形式,存在问题较多的问题,延川县纪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对各单位会签报账情况进行,对发现监督不力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四是进一步实行原始票据会签制。为了避免会签人员在领导的要求下签写空白会签单,县纪委要求单笔经费支出百元以上、项目支出五千元以上,审批人在票据正面批“准支”并署名后,其他四名会签人员均在原始票据的背面签字把关,让会签人员了解支出票据的真实内容,便于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五是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专户。要求县财政局结算中心要严格控制项目资金专户,根据全县涉及项目实施单位工作情况,项目实施单位最多设立2个项目资金专户,清理各单位不必要的项目资金专户,以免部分单位领导在几个项目专户之间流动资金,违规操作。
    六是进一步规范涉农项目报账。明确规定涉农项目资金支出应让项目实施地的乡镇、村负责人参与,了解项目资金的拨付情况,逐步推行项目资金申请、审批制度,让每一笔涉农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延川县纪委“六个进一步”规范“五笔会签”运行
来源:    时间:2015年08月28日
今年以来,延川县在原有规范“五笔会签”制度的基础上,“四个进一步”不断深化财务报帐“五笔会签”制度,规范财务运作程序,加强财务支出监督,大力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
    一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延川县纪委要求县财政局按照报账柜组所管单位重新进行组划,并对各单位会签人员,采取分期组织培训的形式,培训财务运行相关业务知识,并要求各单位会签人员若有调整需及时报告县纪委,并适时跟进进行培训,让会签人员掌握财务运行原则和相关规定,以便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进一步严把会签程序。严格要求各单位“五笔会签”人员要严格执行会签程序,按照由经手人、财务报账员、财务初核人、财务监督人的顺序,依次审核把关后在会签单上署名,最后由财务审批人批字后方可报账。               
    三是进一步夯实会签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五笔会签”人员责任。针对全县很多单位会签人员不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导致监督流于形式,存在问题较多的问题,延川县纪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对各单位会签报账情况进行,对发现监督不力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四是进一步实行原始票据会签制。为了避免会签人员在领导的要求下签写空白会签单,县纪委要求单笔经费支出百元以上、项目支出五千元以上,审批人在票据正面批“准支”并署名后,其他四名会签人员均在原始票据的背面签字把关,让会签人员了解支出票据的真实内容,便于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五是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专户。要求县财政局结算中心要严格控制项目资金专户,根据全县涉及项目实施单位工作情况,项目实施单位最多设立2个项目资金专户,清理各单位不必要的项目资金专户,以免部分单位领导在几个项目专户之间流动资金,违规操作。
    六是进一步规范涉农项目报账。明确规定涉农项目资金支出应让项目实施地的乡镇、村负责人参与,了解项目资金的拨付情况,逐步推行项目资金申请、审批制度,让每一笔涉农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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