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三举措”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今年以来,延川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县委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参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今年1-6月份,全县初核34件,立案22件、结案22件,初核了结12件,党纪处分23人。
    一、加强学习,提升责任意识。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两个责任”高度重视。一是县委召开反腐倡廉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省纪委会议精神,研究分析重大问题,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二是结合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县县级领导干部在永坪镇封闭学习一周,通过对《党章》等法律法规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自身思想认识,对反腐倡廉和其他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学习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会议精神,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纪委部署安排,不打折扣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种好“责任田”。四是县组织部对全县副科级实职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培训,是领导干部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五是县纪委、监察局多次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三转”情况,并在县纪委全会上组织学习传达了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中来。
    二、带头引领,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网格化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延川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到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肩上,并网格化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具体由县委书记同各县委常委签订,县长同各副县长签订,县纪委书记同各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各大口党委书记签订;各副县同所分管单位局长(主任)签订,各单位局长(主任)同下属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签订;各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同党委委员签订,乡镇长同副乡镇长签订,各包村片长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分别签订,村支部书记同村支部成员签订。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格化工作机制。二是目标任务分解明确。年初,县委召开会议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廉责办负责制定并印发了《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为7大项55小项,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并建立了工作台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各乡镇、各单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每年巡回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检查指导,极大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严惩腐败,强化监督责任。县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制度保障和各项措施,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改革,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在转职能方面,聚焦主业主责。一是围绕主题主线,清理议事机构。县纪委、监察局对参与的议事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或不参加的议事机构46个,使参与的议事机构由原来的56个较少到10个,腾出更多的力量管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增加案件科室,整合机构设置。认真贯彻中省市转职能要求,将对委局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拟再增设两个纪检监察室,使负责案件查办的纪检监察室达到三个室,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一步转向办案工作。三是发挥惩治作用,主抓查办案件。按照“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深挖信访举报线索,从受理、登记、转办、核查和备案等环节入手,严格规范程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惩处腐败行为。
    (二)在转方式方面,强化执纪为民。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县纪委、监察局每年确立集中解决几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在全县开展了工程招投标领域及政府采购突出问题、清理“吃空饷”、清理“小金库”等八项专项治理。这些专项治理有效解决了群众诉求,维护了社会正义,得到了干部群众认可和肯定。二是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让群众参与监督干部。2013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全面推行了县乡村三级群众投诉举报监督网络制度,设立了24小时群众投诉举报监督热线,发放群众投诉监督联系卡11893张,张贴群众投诉监督牌1648个,开通以来,受理群众投诉1987件次,直查快办1987件次,极大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得到了好评。三是全面曝晒政务,形成全社会监督体系。县纪委、监察局不断深化党务、政务、事务等公开工作,促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特别是深入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积极构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点),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既让群众办事方便,又让群众便于监督,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参与监督的格局。四是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县纪委、监察局继续坚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行为。特别是在假日节点,集中开展联合整顿,对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私人会所等地方和公务用车进行突击检查,严令禁止互相走访、送礼宴请以及赠送购物卡、消费卡、有价证券和公车私用等,有效防止了节日腐败,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在转作风方面,重在强身固本。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自身监管,着力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造秉公执纪干部队伍。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充分借助每周一集中学习的机会,各科室轮流讲授和交流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防腐蚀”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严格自身监管。县纪委、监察局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实施意见》、市纪委“四个一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促进了干部行为的转变,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并先后修订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保密等十几项工作守则和纪律规定,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机制。三是加强典型引导作用。积极开展争创“十大忠诚卫士”、“十大办案能手”等争先创优活动,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有力地调动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积极性,提高履职水平。

延川县“三举措”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来源: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今年以来,延川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县委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参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今年1-6月份,全县初核34件,立案22件、结案22件,初核了结12件,党纪处分23人。
    一、加强学习,提升责任意识。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两个责任”高度重视。一是县委召开反腐倡廉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省纪委会议精神,研究分析重大问题,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二是结合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县县级领导干部在永坪镇封闭学习一周,通过对《党章》等法律法规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自身思想认识,对反腐倡廉和其他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学习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会议精神,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纪委部署安排,不打折扣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种好“责任田”。四是县组织部对全县副科级实职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培训,是领导干部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五是县纪委、监察局多次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三转”情况,并在县纪委全会上组织学习传达了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中来。
    二、带头引领,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网格化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延川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到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肩上,并网格化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具体由县委书记同各县委常委签订,县长同各副县长签订,县纪委书记同各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各大口党委书记签订;各副县同所分管单位局长(主任)签订,各单位局长(主任)同下属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签订;各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同党委委员签订,乡镇长同副乡镇长签订,各包村片长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分别签订,村支部书记同村支部成员签订。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格化工作机制。二是目标任务分解明确。年初,县委召开会议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廉责办负责制定并印发了《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为7大项55小项,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并建立了工作台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各乡镇、各单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每年巡回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检查指导,极大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严惩腐败,强化监督责任。县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制度保障和各项措施,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改革,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在转职能方面,聚焦主业主责。一是围绕主题主线,清理议事机构。县纪委、监察局对参与的议事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或不参加的议事机构46个,使参与的议事机构由原来的56个较少到10个,腾出更多的力量管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增加案件科室,整合机构设置。认真贯彻中省市转职能要求,将对委局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拟再增设两个纪检监察室,使负责案件查办的纪检监察室达到三个室,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一步转向办案工作。三是发挥惩治作用,主抓查办案件。按照“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深挖信访举报线索,从受理、登记、转办、核查和备案等环节入手,严格规范程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惩处腐败行为。
    (二)在转方式方面,强化执纪为民。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县纪委、监察局每年确立集中解决几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在全县开展了工程招投标领域及政府采购突出问题、清理“吃空饷”、清理“小金库”等八项专项治理。这些专项治理有效解决了群众诉求,维护了社会正义,得到了干部群众认可和肯定。二是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让群众参与监督干部。2013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全面推行了县乡村三级群众投诉举报监督网络制度,设立了24小时群众投诉举报监督热线,发放群众投诉监督联系卡11893张,张贴群众投诉监督牌1648个,开通以来,受理群众投诉1987件次,直查快办1987件次,极大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得到了好评。三是全面曝晒政务,形成全社会监督体系。县纪委、监察局不断深化党务、政务、事务等公开工作,促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特别是深入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积极构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点),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既让群众办事方便,又让群众便于监督,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参与监督的格局。四是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县纪委、监察局继续坚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行为。特别是在假日节点,集中开展联合整顿,对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私人会所等地方和公务用车进行突击检查,严令禁止互相走访、送礼宴请以及赠送购物卡、消费卡、有价证券和公车私用等,有效防止了节日腐败,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在转作风方面,重在强身固本。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自身监管,着力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造秉公执纪干部队伍。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充分借助每周一集中学习的机会,各科室轮流讲授和交流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防腐蚀”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严格自身监管。县纪委、监察局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实施意见》、市纪委“四个一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促进了干部行为的转变,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并先后修订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保密等十几项工作守则和纪律规定,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机制。三是加强典型引导作用。积极开展争创“十大忠诚卫士”、“十大办案能手”等争先创优活动,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有力地调动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积极性,提高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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