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子长县纪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 “十个严禁”,坚决刹住元旦、春节期间公款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度过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廉洁年”。 “十个严禁”即: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生病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不在此限);三是严禁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召开年终茶话会、联欢会、研讨会等或进行单位聚餐活动;五是严禁报销高档酒、高档茶,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提供烟草制品,领导干部公务活动中不得吸烟、敬烟、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六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削减不必要的开支;七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八是严禁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不得借机敛财。九是严禁索取、接受基层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十是严禁公车私用,在节假日期间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封存入库。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 深入开展节日廉政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节日期间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自觉管好自己、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县纪委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