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关于整治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出入会所、娱乐场所”等延长县亟待解决问题的会议精神,根据我县实际,延长县纪委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出入会所、娱乐场所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面对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共分三个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为个人承诺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为监督检查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为整改总结阶段。
一、个人承诺。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本党委的统一组织下向本单位党组织做出承诺,不到会所、娱乐场所活动,不接受和持有会所、娱乐场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单位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做出承诺。
二、监督检查
(一)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公安、卫生、药监、工商、税务、规划、城管、文物管理等部门清理整顿在公园、文物保护、住宅小区等单位开设的餐饮娱乐场所,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予以取缔。并对上述场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同时,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在个人承诺和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党员领导干部签订承诺书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承诺无死角、无遗漏。
(二)监督。为了进一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县纪委、监察局设置了举报电话、举报网址、邮箱、短信平台和接待科室。对群众举报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会所、娱乐场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三)责任追究。对于出入会所、娱乐场所吃喝玩乐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员和一般干部的由本人所在的主管单位先予以停职,随后由县纪委、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党政纪处理;属于领导的,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先予以免职随后由县纪委、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党政纪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也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四)结果运用。对查实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会所、娱乐场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将迅速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将在延长廉政网公布。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上报市纪委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