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彦东: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4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提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盛会。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我们要按照全会提出的“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的新要求,把准确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动辄则咎,治病救人,促使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正本清源,警示教育为先。全会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因此,“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守纪律规矩“底线”,在强化自我监督的同时,还要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一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探索实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派员参加指导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意见征求、自我剖析、相互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开诚布公、揭短亮丑、直面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引导党员干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定期不定期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对组织的约谈函询能认真对待、主动配合,对同志的批评提醒能虚心接受、即知即改,形成杜绝触碰纪律规矩的有效防线。二要加强警示教育。围绕学习新修订的“两准则三条例”即《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考试、举办学习研讨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做到真学真懂、活学活用。三要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制作内参片、电视问政等形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促使党员养成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

动辄则咎,纪律规矩挺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对自律不严、小节不管而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党员干部,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大错。一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持正面引导,经常开展党性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六大纪律”。通过坚持在电视台及有关媒体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开通“和彩印”功能和廉政提醒短信平台等手段,促使党员干部学党规、知敬畏、明底线,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二要树立抓早抓小理念。“四种形态”体现和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旨在建立严密的“防御阵地”。因此,工作实践中,我们要突出抓早抓小,当好监督“探头”,及时发现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约谈、函询等方式咬耳扯袖,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紧盯“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现象不放松,始终严抓严管、迅速处置,防止小问题酿成大过错。

倒逼追责,执纪监督从严。“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一要突出执纪监督重点。对照《纪律处分条例》中“六大纪律”所列问题及“负面清单”,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四风”问题突出的违纪行为。比如,今年我县梳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31件,立案查处16件,党政纪处分24人。二要强化纪律审查力度。切实把严明纪律和执行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加大纪律审查和党政纪处分工作力度,对违纪人员严肃处理追责。今年10月份前,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72件,立案查处70件,结案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其它处理5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了“查处一件、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围绕惠农资金、征地补偿、移民搬迁、民政救助、精准扶贫等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办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职务侵占等方面的案件,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

加强协作,惩治利剑高悬。“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在确保把违反纪律主要问题查清的前提下,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于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查处相互抄报、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等配套保障制度,完善与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受理、案件移送、证据收集等程序,加大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力度,从依纪处理和依法处理两个层面,加强协作配合,始终保持利剑高悬,切实加强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工作力度。市纪委也专门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各方面协作对接流程,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今后,我们要坚决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到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克服惯性思维,不断与时俱进,围绕忠诚干净担当,继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为指引,在鄜州大地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执纪铁军。(作者系富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马彦东: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24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提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盛会。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我们要按照全会提出的“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的新要求,把准确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动辄则咎,治病救人,促使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正本清源,警示教育为先。全会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因此,“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守纪律规矩“底线”,在强化自我监督的同时,还要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一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探索实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派员参加指导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意见征求、自我剖析、相互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开诚布公、揭短亮丑、直面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引导党员干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定期不定期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对组织的约谈函询能认真对待、主动配合,对同志的批评提醒能虚心接受、即知即改,形成杜绝触碰纪律规矩的有效防线。二要加强警示教育。围绕学习新修订的“两准则三条例”即《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考试、举办学习研讨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做到真学真懂、活学活用。三要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制作内参片、电视问政等形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促使党员养成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

动辄则咎,纪律规矩挺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对自律不严、小节不管而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党员干部,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大错。一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持正面引导,经常开展党性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六大纪律”。通过坚持在电视台及有关媒体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开通“和彩印”功能和廉政提醒短信平台等手段,促使党员干部学党规、知敬畏、明底线,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二要树立抓早抓小理念。“四种形态”体现和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旨在建立严密的“防御阵地”。因此,工作实践中,我们要突出抓早抓小,当好监督“探头”,及时发现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约谈、函询等方式咬耳扯袖,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紧盯“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现象不放松,始终严抓严管、迅速处置,防止小问题酿成大过错。

倒逼追责,执纪监督从严。“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一要突出执纪监督重点。对照《纪律处分条例》中“六大纪律”所列问题及“负面清单”,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四风”问题突出的违纪行为。比如,今年我县梳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31件,立案查处16件,党政纪处分24人。二要强化纪律审查力度。切实把严明纪律和执行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加大纪律审查和党政纪处分工作力度,对违纪人员严肃处理追责。今年10月份前,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72件,立案查处70件,结案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其它处理5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了“查处一件、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围绕惠农资金、征地补偿、移民搬迁、民政救助、精准扶贫等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办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职务侵占等方面的案件,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

加强协作,惩治利剑高悬。“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在确保把违反纪律主要问题查清的前提下,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于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查处相互抄报、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等配套保障制度,完善与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受理、案件移送、证据收集等程序,加大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力度,从依纪处理和依法处理两个层面,加强协作配合,始终保持利剑高悬,切实加强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工作力度。市纪委也专门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各方面协作对接流程,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今后,我们要坚决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到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克服惯性思维,不断与时俱进,围绕忠诚干净担当,继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为指引,在鄜州大地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执纪铁军。(作者系富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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