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28日   

5月20日以来,宝塔区纪委、监察局、农业局对全区15个乡镇、5个社区服务中心所辖的621个行政村集体财务管理进行了专项治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三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但还遗留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现将梳理的一些问题和几点整改措施总结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入账不及时,坐支收入及白条抵库现象普遍存在

在审计中发现,村里报账员因各种原因,收入不及时上缴镇会计核算中心入账,而直接用于费用开支,因此村里账面现金余额很大。这种现象既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又逃避了镇政府对村里收支的监管,使核算中心失去了应有的监管作用,仅成为村里的记账员和会计凭证的保管员。原因就是报帐员对现金管理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白条抵库现象普遍存在,而且有的时间较长,对象内容很复杂。原因一:少数村委会干部滥用职权包括历任村干部任职期间超支挪用集体现金;原因二:少数村委会现金管理出现多头账务;原因三:历年少数集体承包项目承包者欠交承包金;原因四:村为部分农户垫交农业税及其应上交款项等。总之白条抵库有的是历史余留问题,也有的是将要变成历史余留问题。

(二)基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未经审计而报账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我们的各个村委会抓紧时机,千方百计地向上级争取到资金,用于自身的各项服务群众生活的建设。从审计情况来看,70个村组,2012年1月-----2015年4月很多工程建设类项目都没有经过竣工决算审计,操作程序也不规范。有的连预算、会议记录等材料也没有。这样逃避审计监督,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报工程支出提供了方便。

(三)白条列支现象严重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白条列支现象还是相当严重。70个行政村均不同程度存在白条支付费用现象,有的村几万的工程款支出都不开正式发票。工程建设类支出,很少看到正式发票报账。从实际情况来看,村里有的费用支出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但大宗的工程支出一定要求对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方能付款,并要求项目工程必须经审计方能最后结算;付款方式多为现金支付,很少转账;义务工不造工资表支付,多为一人领取后分发给农民;账本装订不规范,必须用线装订,防止更换凭证等问题。

(四)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滞留账户不及时下拨现象存在

政府转款的用途和村组支出款项用途不一致,产业扶持款有变向支出的问题,办公费用等用途不详,去向不明确,不附办公用品等支出的明细;专项资金不能专款专用。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有的村将专项资金用于非生产性开支招待费等。

(五)村级招待费过多,资金使用不合理

从审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村委会招待费超标,多数村年招待费在5000元以上,有的村达到3万元以上。有的村天天有应酬;有的村一年中既无招商引资,亦无项目洽谈,可招待费支出一样每年1--2万元;农副产品的购买较大较多,烟酒的费用也很高部分村达到3000元以上;欠款数额大,存在只借不还、不冲账的情况 。

二、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村级财务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会计、报账员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保证会计资料及时、完整、真实;二是强化票据审核制度,坚决落实六笔会签制度,严格把关,做到不合规票据决不入账;三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及时报帐,按时报表;四是加强内部检查监督。

(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财务的真实性,防止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现象再度发生,杜绝贪污和损失浪费国家资金,使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一是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都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是加强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实现民主管理,对本村织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三是实行财务公开,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按照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凡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关心的财务活动,都要及时逐项逐笔进行公布,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有义务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财务公开要一目了然。财务公开是给群众看的,凡是群众关心的事都应详细列出,力求及时、真实、具体,对一些群众关注的情况:如干部报酬、非生产性开支、集体资产使用情况等,要作详细说明。

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于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专人帮助其清理财务,并监督其进行财务公开。乡党委、政府依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对拒不执行财务公开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务必使农民群众满意。

(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村级财务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如《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队伍管理制度》、《票据及印章管理制度》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所有村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金属全体村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截留或者挪用。一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进行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集体土地、厂房、设施、设备等产权转移时,必须经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价格;集体的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时,出租方案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必须公开招标。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程序。应当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特别要抓紧建立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建立并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当前要结合财务公开工作,对集体土地征用、组织专项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关于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    时间:2015年09月28日

5月20日以来,宝塔区纪委、监察局、农业局对全区15个乡镇、5个社区服务中心所辖的621个行政村集体财务管理进行了专项治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三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但还遗留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现将梳理的一些问题和几点整改措施总结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入账不及时,坐支收入及白条抵库现象普遍存在

在审计中发现,村里报账员因各种原因,收入不及时上缴镇会计核算中心入账,而直接用于费用开支,因此村里账面现金余额很大。这种现象既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又逃避了镇政府对村里收支的监管,使核算中心失去了应有的监管作用,仅成为村里的记账员和会计凭证的保管员。原因就是报帐员对现金管理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白条抵库现象普遍存在,而且有的时间较长,对象内容很复杂。原因一:少数村委会干部滥用职权包括历任村干部任职期间超支挪用集体现金;原因二:少数村委会现金管理出现多头账务;原因三:历年少数集体承包项目承包者欠交承包金;原因四:村为部分农户垫交农业税及其应上交款项等。总之白条抵库有的是历史余留问题,也有的是将要变成历史余留问题。

(二)基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未经审计而报账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我们的各个村委会抓紧时机,千方百计地向上级争取到资金,用于自身的各项服务群众生活的建设。从审计情况来看,70个村组,2012年1月-----2015年4月很多工程建设类项目都没有经过竣工决算审计,操作程序也不规范。有的连预算、会议记录等材料也没有。这样逃避审计监督,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报工程支出提供了方便。

(三)白条列支现象严重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白条列支现象还是相当严重。70个行政村均不同程度存在白条支付费用现象,有的村几万的工程款支出都不开正式发票。工程建设类支出,很少看到正式发票报账。从实际情况来看,村里有的费用支出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但大宗的工程支出一定要求对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方能付款,并要求项目工程必须经审计方能最后结算;付款方式多为现金支付,很少转账;义务工不造工资表支付,多为一人领取后分发给农民;账本装订不规范,必须用线装订,防止更换凭证等问题。

(四)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滞留账户不及时下拨现象存在

政府转款的用途和村组支出款项用途不一致,产业扶持款有变向支出的问题,办公费用等用途不详,去向不明确,不附办公用品等支出的明细;专项资金不能专款专用。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有的村将专项资金用于非生产性开支招待费等。

(五)村级招待费过多,资金使用不合理

从审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村委会招待费超标,多数村年招待费在5000元以上,有的村达到3万元以上。有的村天天有应酬;有的村一年中既无招商引资,亦无项目洽谈,可招待费支出一样每年1--2万元;农副产品的购买较大较多,烟酒的费用也很高部分村达到3000元以上;欠款数额大,存在只借不还、不冲账的情况 。

二、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村级财务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会计、报账员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保证会计资料及时、完整、真实;二是强化票据审核制度,坚决落实六笔会签制度,严格把关,做到不合规票据决不入账;三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及时报帐,按时报表;四是加强内部检查监督。

(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财务的真实性,防止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现象再度发生,杜绝贪污和损失浪费国家资金,使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一是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都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是加强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实现民主管理,对本村织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三是实行财务公开,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按照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凡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关心的财务活动,都要及时逐项逐笔进行公布,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有义务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财务公开要一目了然。财务公开是给群众看的,凡是群众关心的事都应详细列出,力求及时、真实、具体,对一些群众关注的情况:如干部报酬、非生产性开支、集体资产使用情况等,要作详细说明。

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于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专人帮助其清理财务,并监督其进行财务公开。乡党委、政府依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对拒不执行财务公开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务必使农民群众满意。

(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村级财务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如《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队伍管理制度》、《票据及印章管理制度》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所有村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金属全体村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截留或者挪用。一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进行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集体土地、厂房、设施、设备等产权转移时,必须经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价格;集体的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时,出租方案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必须公开招标。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程序。应当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特别要抓紧建立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建立并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当前要结合财务公开工作,对集体土地征用、组织专项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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