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房产局在阳光政务工作中,出台了廉租房货币补贴“四审两公开”制度,收到了良好效果。“四审两公开”,首先由社区受理并初审在社区公示15天,其次街道办复审(入户调查)上报房产局,再次由民政局对保障对象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最后有房产局对保障对象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入户调查),在社区、街道办公示15天。15天后无异议的提请局务会研究决定。在货币补贴发放过程中,房产局严格按照《子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货币补贴对象采用“一户一卡”的货币发放办法,建立所有保障对象银行卡专户,由信用社代发,保证了货币直接、快捷发放到保障户中,既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也体现了各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廉租补贴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分片管理的档案管理模式。做到阳光操作,公正、公平,保障了弱势群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