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县委《实施办法》,推动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分工协作,抓好任务落实。继续巩固和深化省市纪委村民监督委员会、公务接待“廉政灶”、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等各项反腐倡廉制度,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及时调整和补充内容,加大执行落实力度,拓展制度实施的领域和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和影响力。
全面推行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结合该县城镇社区的实际和特点,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会议决策、居委会执行、居民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整合各种投诉平台和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对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快速受理、直查快办,及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利部门、窗口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制度,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三述”、接受群众面对面评议监督、设点收集意见等方式,对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测评,提高测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探索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让法规制度刚性运行,确保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