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工作的协调领导,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整体合力,近日,洛川县对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组织召开了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出台了《中共洛川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成,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对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应执行的联席会议、协调会议、案件移送、信息互通、协助查办、工作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在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解决了以前工作中存在的职能职责不清晰、工作程序不规范、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和不足,营造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各尽其责的反腐败氛围,为推动全县反腐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