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出台政府机构改革期间相关纪律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30日   

为切实保障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黄陵县立足实际,出台相关纪律规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和纪律不犯”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二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坚持在岗在位,严禁擅自离岗、玩忽职守,严禁工作散漫、作风拖拉,严禁推诿扯皮,马虎了事。三是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全县涉及撤并的机关、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人事调配一律冻结,任何单位不得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调动和调整干部、增加机关工作人员。四是严明财经纪律。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章调度资金、突击花钱、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资产;严禁新增或处置国有资产;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随意变更、涂改或销毁财会账目和凭证;严禁私分、冒领、贪污公共财物;严禁迎来送往、公款宴请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行为。五是严明保密纪律。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保密法》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文件、资料、印章的保管;严禁泄露机构改革工作机密;保管好单位文件、资料和印章,防止丢失或损坏。六是加强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机构改革及人员定岗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干扰改革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黄陵县出台政府机构改革期间相关纪律规定
来源:    时间:2014年12月30日

为切实保障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黄陵县立足实际,出台相关纪律规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和纪律不犯”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二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坚持在岗在位,严禁擅自离岗、玩忽职守,严禁工作散漫、作风拖拉,严禁推诿扯皮,马虎了事。三是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全县涉及撤并的机关、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人事调配一律冻结,任何单位不得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调动和调整干部、增加机关工作人员。四是严明财经纪律。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章调度资金、突击花钱、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资产;严禁新增或处置国有资产;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随意变更、涂改或销毁财会账目和凭证;严禁私分、冒领、贪污公共财物;严禁迎来送往、公款宴请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行为。五是严明保密纪律。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保密法》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文件、资料、印章的保管;严禁泄露机构改革工作机密;保管好单位文件、资料和印章,防止丢失或损坏。六是加强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机构改革及人员定岗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干扰改革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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