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关精神,延长县纪委、监察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明确提出了“注重质量、效率并抓,早抓、狠抓、严抓”的案件查办工作思路,并制定了六项制度抓落实。今年1-10月份,该县共接受信访举报178件,立案49件,结案49件,党政纪处分51人,挽回经济损失28.14万元。
领导班子成员领办案件制度。主要内容为“1+2”:“1”就是每名班子成员按照年初领导分工的要求,对联系的乡镇和分管的纪工委所查办案件负责协调督办,同时挑选一名办案搭档(非室主任),师傅带徒弟,结对办案、以案代训,力争每人培养和带出一名办案能手,壮大委局办案的中坚力量;“2”就是每名班子成员一年至少牵头办两个案件,并且要做到“五亲自”:亲自担任案件核查(调查)组组长、亲自制定案件调查方案、亲自对被调查人进行问话、亲自撰写核查(调查)报告、亲自汇报案件。
案件分类限时办结制度。根据受理案件线索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将案件分为复杂疑难案件、一般案件和快查快办案件三类。复杂疑难案件1个月内办结,一般案件半个月内办结,快查快办案件5天内办结。
定期筛选案源制度。除通过网络舆情、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电话、推行信访民情直通车、设立纪委领导信访接待日等方式选取以外,每月同县法院、检察院等执纪执法部门召开一次联系会议,从中收集案源;每月在执法监察、行政效能和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及时搜集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在查办案件中深挖案源,挖出“案中案”“窝案”“串案”等隐藏较深的案件;围绕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和重要领域,主动出击,多渠道、全方位寻找案件线索。
办案人员统一调配制度。推行办案人才库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及时调整办案人才库人员,将乡镇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充实进来,由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实际案情统一调配,协助纪工委、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切实将有限的办案力量调配到各个层面,提高办案效率。
案件查办质量评分制度。树立办“精品案”、办“铁案”的意识,制定案件查办质量考评制度,坚持案审分离,乡案县审的原则,从案件的实体、程序和文书三个方面对移送审理的每起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并逐案打分,不合格的坚决退回并记录在案,考评结果与办案人员尤其是调查组组长的评先评优和提拔等挂钩。
查办案件违纪追责制度。树立法纪意识,善于“当包公唱黑脸”,坚决纠正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案超时的或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办案的,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按照县纪委《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和办案纪律有关规定,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