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检察院:四举措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31日   

近年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对涉案财物的监管,并将此作为落实执法规范化的一项有效途径,坚持从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四方面入手,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一是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该院组织干警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明确涉案财物管理分工,由办案部门履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案管部门负责对涉案物品进行保管,并依照规定对涉案财物进行监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扣押款项进行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二是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围绕规范司法行为要求,设置了专门的涉案赃证物保管室一间,配备了专用文件柜、保险柜等设备,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网及监控,以保证涉案财物的安全。物品粘贴标签,并注明名称、型号、特征、数量等,并坚持拍照留存的管理办法,保证了物品外表的校对和复核。

三是专人负责,严格手续。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制定了严密的管理流程。对于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经案件受理人员签字接收后,移交给赃证管理员。赃证管理员造册登记后,按照要求在统一业务系统上完成网上操作。调用、出库涉案财物需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的涉案财物需检察长批准。

四是强化监督,杜绝违规。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构建涉案款物同步监督平台,所有涉案款物从检察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到检察机关的暂时保管、调用出库,全程实时动态监管。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物单相符、单单相符,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始终在规范的方向上运行。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并限时改正。

宜川县检察院:四举措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来源: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近年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对涉案财物的监管,并将此作为落实执法规范化的一项有效途径,坚持从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四方面入手,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一是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该院组织干警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明确涉案财物管理分工,由办案部门履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案管部门负责对涉案物品进行保管,并依照规定对涉案财物进行监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扣押款项进行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二是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围绕规范司法行为要求,设置了专门的涉案赃证物保管室一间,配备了专用文件柜、保险柜等设备,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网及监控,以保证涉案财物的安全。物品粘贴标签,并注明名称、型号、特征、数量等,并坚持拍照留存的管理办法,保证了物品外表的校对和复核。

三是专人负责,严格手续。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制定了严密的管理流程。对于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经案件受理人员签字接收后,移交给赃证管理员。赃证管理员造册登记后,按照要求在统一业务系统上完成网上操作。调用、出库涉案财物需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的涉案财物需检察长批准。

四是强化监督,杜绝违规。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构建涉案款物同步监督平台,所有涉案款物从检察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到检察机关的暂时保管、调用出库,全程实时动态监管。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物单相符、单单相符,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始终在规范的方向上运行。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并限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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