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检察院:多措并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31日   

近年来,宜川县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为基本要求,以电子卷宗制作为重要抓手,打造专业化、立体化、人性化接待模式,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一是升级接待环境,方便律师执业。该院高度重视律师接待工作,在新建成的案管大厅设立律师接待区,配备阅卷专用电脑、打印机、高速扫描仪等设备,为律师预约、查询、阅卷、交换意见等创造便利条件,实现材料提交、案件查询、阅卷、光盘刻录等工作“一站式”服务。

二是完善接待制度,提高接待质量。完善了《辩护律师、其它辩护人阅卷办法》等制度,对案件移送、辩护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案件信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申请调取证据和听取意见、提交书面材料的程序和具体业务办理进行了明确。同时,对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形,明确了权利救济的方式、途径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是规范接待流程,提升保障水平。一般刑事案件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的,按照规定核实其身份证明材料(律师证、委托书、律师函)后,接待人员签署初审意见送案管办主任签署意见后,律师即可在阅卷室进行阅电子卷宗,或领取刻录光盘。2015年以来该院院接待律师、当事人等电子查询32次,办理律师申请阅卷10件次。

四是加强素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该院推出免费电子案卷光盘刻录服务,通过此方式既节约纸张消耗,替当事人节省了开支。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提供证明也可通过柜台查询案件信息,如果提出法律咨询,则依照刑事、民事诉讼实体和程序法规定耐心地做好解释,积极提供法律宣传、帮助。

宜川检察院:多措并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来源: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近年来,宜川县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为基本要求,以电子卷宗制作为重要抓手,打造专业化、立体化、人性化接待模式,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一是升级接待环境,方便律师执业。该院高度重视律师接待工作,在新建成的案管大厅设立律师接待区,配备阅卷专用电脑、打印机、高速扫描仪等设备,为律师预约、查询、阅卷、交换意见等创造便利条件,实现材料提交、案件查询、阅卷、光盘刻录等工作“一站式”服务。

二是完善接待制度,提高接待质量。完善了《辩护律师、其它辩护人阅卷办法》等制度,对案件移送、辩护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案件信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申请调取证据和听取意见、提交书面材料的程序和具体业务办理进行了明确。同时,对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形,明确了权利救济的方式、途径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是规范接待流程,提升保障水平。一般刑事案件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的,按照规定核实其身份证明材料(律师证、委托书、律师函)后,接待人员签署初审意见送案管办主任签署意见后,律师即可在阅卷室进行阅电子卷宗,或领取刻录光盘。2015年以来该院院接待律师、当事人等电子查询32次,办理律师申请阅卷10件次。

四是加强素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该院推出免费电子案卷光盘刻录服务,通过此方式既节约纸张消耗,替当事人节省了开支。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提供证明也可通过柜台查询案件信息,如果提出法律咨询,则依照刑事、民事诉讼实体和程序法规定耐心地做好解释,积极提供法律宣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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