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公安局“四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今年以来,宜川县公安局党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抓“落实”,严“双责”。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加强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结合分管业务工作,指导分管单位风险隐患的排查,落实防控措施,经常性地对分管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定期到所里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抓“教育”,促“自觉”。县局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纳入公安民警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廉政谈话、警示训诫谈话、领导授课宣讲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党纪政纪教育,触动民警思想。半年来,公安县局积极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行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三项纪律”的学习;组织各单位开展廉政知识考试,提高学习效率;组织全体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全体民警分批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小官大贪》,督促推动全体民警开展网上廉政文化课堂的学习。每逢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门下发加强节假日纪律规定落实工作的通知。

三、抓“日常”,纠“违规”。认真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从问题管起、从细节抓起、从陋习改起”,规范民警日常养成,提升队伍良好形象。张文光局长多次专门就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促落实,科所队室加大自主管理力度,加强日常检查,从严治警。

四、抓“服务”,强“监督”。健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张文光局长亲自主持召开特邀监督员、民警代表等各个层面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公安工作,加大督察力度,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共开展日常督察30余次,专项督查20余次,发现问题6个,下发督查通报21期,并全部现场整改。

宜川县公安局“四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今年以来,宜川县公安局党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抓“落实”,严“双责”。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加强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结合分管业务工作,指导分管单位风险隐患的排查,落实防控措施,经常性地对分管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定期到所里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抓“教育”,促“自觉”。县局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纳入公安民警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廉政谈话、警示训诫谈话、领导授课宣讲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党纪政纪教育,触动民警思想。半年来,公安县局积极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行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三项纪律”的学习;组织各单位开展廉政知识考试,提高学习效率;组织全体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全体民警分批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小官大贪》,督促推动全体民警开展网上廉政文化课堂的学习。每逢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门下发加强节假日纪律规定落实工作的通知。

三、抓“日常”,纠“违规”。认真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从问题管起、从细节抓起、从陋习改起”,规范民警日常养成,提升队伍良好形象。张文光局长多次专门就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促落实,科所队室加大自主管理力度,加强日常检查,从严治警。

四、抓“服务”,强“监督”。健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张文光局长亲自主持召开特邀监督员、民警代表等各个层面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公安工作,加大督察力度,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共开展日常督察30余次,专项督查20余次,发现问题6个,下发督查通报21期,并全部现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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