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和“一把手”工程,纳入检察工作的整体格局,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日常工作中做到三个到位,不断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目标责任到位。该院每年都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院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把上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迅速传达贯彻。把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每年党组书记、检察长同该院领导班子成员、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需由该院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科室,做到责任分解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该院成立了由党组成员、检察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该院坚持定期听取全院及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对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进行分析,完善对策措施;坚持开展该院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主要业务部门聘请了兼职执法监督员,完善责任网络;坚持定期向纪委、上级检察机关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主动邀请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纪检部门和县纪委参加该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积极争取领导支持。
该院通过狠抓“三个到位”措施的实施,有效促进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了近年来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全院干警无一人因违纪违法受到责任追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