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把“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作为解决衙门作风和“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让群众说了算,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黄龙县印发了《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实施方案》,提出了此项工作的总体思路,明确了此项机制的实施范围,主要针对具有行政职能的工作部门、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窗口单位、行业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特别是直接联系或联系服务群众较多的工作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等单位和部门。测评内容包括行政效率,服务态度,行业作风等方面,通过“一测二评三整改四运用”四步来实施。首先在全县范围内广泛组织“测”。业务单位面向办事群众发放特制统一的测评表,填写完后在一周内邮寄至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信封由被评价单位提供(印有“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专用信封”字样并粘贴好邮票)。同时在一些重点部门和单位设立监督评价箱,各纪工委做好监督和定期管理统计评价结果。其次开展现场公开“评”。由各纪工委牵头,召开“一述双评”大会。“一述”即为部门单位“一把手”现场述职;“双评”即为群众现场评议和测评,以服务群众为中心,确保评价真实有效,不走过场。之后进入全面整改提高阶段。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效果、限期整改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并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最后充分运用结果,以“一测二评”结果统计群众满意度。对投有不满意票和对确定为不满意的单位实施问责制,对违纪违法人员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同时,为确保《黄龙县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实施方案》顺利、有效落实,黄龙县还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制度,让权力与一切政务、事务在阳光下进行,及时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积极参与到作风整顿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来,进一步加强党群干群关系,一道共同努力建设“生态黄龙、富裕黄龙、幸福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