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石堡镇在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边学边查边改要求,紧扣反对“四风”、提高效能,强化服务、群众满意这条主线,探索性地推出错时工作制、服务代办制等六项制度,旨在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错时工作制。镇党委、政府规定,八小时工作之外,每天安排1-2名干部实行错时上班,轮流中午坐班、下午延班,确保从早八点至晚八点全天候不间断都有人在岗工作。同时,社区实行无假日办公,在双休日和所有节假日,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守岗,时间等同正常上班。并且通过公示栏、QQ群、微博及联系卡等向社会公开办事电话,告知错时工作时间。推行电话预约,提高办事效率。而且规定在班人员应严守岗位、电话畅通,对错时前来咨询或办事的群众,热情接待,及时办理,或者做好解释、登记和上报,认真填写《错时上班情况记录簿》。城西社区实行错时工作制,成立了由15名社区干部组成的“5+2”便民服务队,为居民提供全年365天开门服务,针对辖区内老年人喜欢每天聚集在小广场休闲娱乐,专门购置“爱心桌椅”8套,茶水炉1台,整天热水不断,被群众直竖大拇指。
服务群众工作代办制。你把琐事交给我,我把服务送给你。石堡将全镇各村(社区)群众工作点,镇属各站办、驻镇各站所,列为代理代办主体,遵照服务便民、群众自愿;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务实高效、无偿服务三大原则,按照受理、承办和回复三个环节,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急需办却又不能办或自身办理有困难的;需要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协调的信访诉求;法律允许代理代办的各类事项,作为代理代办受理范围。代办对象以外出务工人员家庭为主,代办事项包括办理新型合疗、养老保险和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空巢家庭老人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事项等。代办形式有电话咨询答疑、信函回复、代写书面材料等。
首问负责制。借鉴行政效能八项制度,石堡镇立足县城驻地实际,特别规定了首问责任人应必备的文明素质和业务知识,要求做到热情礼貌,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换位思考,为办事人着想,包括给予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前来办事的群众和相关人员得到迅速、简便、满意的服务。并且明确了站所职责管理权限及其衔接转递的程序。对属于电话咨询、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分类处理、登记上报,以充分展现全镇机关干部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一次性告知制。首先,镇上要求各站所办,对每项行政审核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时限、程序和所需要提供的全部手续与资料,通过公开栏、办事流程图、服务指南等方式一次性公示告知,“阳光”操作,方便管理或服务对象查询,并做好口头解释说明。其次,对群众或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完善后,经办人应当按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的,必须耐心地告知其理由;对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从而减少群众多跑冤枉腿和不满情绪。
服务承诺制。驻镇站所对其职权内的审批、核准、报备、登记等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程序、时限、承办人员等信息,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显示屏或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提高社会知晓率。同时,要求各站所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特点,将对外服务项目的内容、程序、时限和标准等事项,向群众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内容主要包括: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等。
限时办结制。镇属站办、驻镇相关站所对群众或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在合法合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办结。除简单即可办结的事项外,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群众或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如申请的事项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按照一次性告知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对申理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超时限办理,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时限办理,须提前告知当事人理由和办结时间。
通过以上对标立规,约法六章,黄龙县石堡镇规范和完善了制度执行的监督和奖惩。对违反本制度凡被投诉并经查实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领导的责任。使群众办事全天能见人,首问不碰钉,承诺限时办,从而有效遏制了推诿扯皮、慵懒散漫、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等种种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固本培元,清风正气,使干群关系日益融洽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