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黄龙县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晓军主持。
会上,刘晓军围绕《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重点内容作了系统解读,并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条例》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条例内容,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切实履行好党员职责义务。二是纪委监委支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夯实党支部工作基础。同时,围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三是要把《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加大检查力度,促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