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纪律作风第一轮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05日   

3月31日上午,黄陵县纪委召开纪律作风第一轮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专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被巡察对象隆坊镇、双龙镇党委及县住建局、老区办、农工部、经发局、人社局、教育局、国土局、公安局等8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杨永峰主持,县纪委副书记杨文鹏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宣读了纪律作风第一轮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和进驻乡镇、部门需准备事项清单。同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永鹏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杨文鹏,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杨永锋任副组长的纪律作风专项巡察领导小组及其专项巡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纪检监察室。

杨文鹏最后讲话。他就如何做好第一轮专项巡察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律作风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专项巡察方案安排,探索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切实解决机关中存在的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庸政懒政怠政等与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追赶超越目标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二是明确内容范围。从4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巡察组进驻两个乡镇和8部门对照4方面23个问题清单和10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项巡察。三是灵活方式方法。要通过发布巡察电视公告,召开动员会,与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群众个别谈话、走访情况,调阅、复制有关相关档案、资料,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量化打分、民主测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巡察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真实、客观反映情况,及时请示报告,严禁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严肃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严守廉洁自律,严禁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巡察组要深入实际,注重发现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转办,跟踪督促整改,对顶风违纪、隐瞒事实、屡禁不止的人和事,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六是注重结果运用。巡察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专项督查工作报告》,并由巡察组负责人向被巡察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反馈巡察情况;在被巡察单位公开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或涉及班子成员个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程序开展初核审查;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跟踪督查办理情况;巡察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黄陵县纪律作风第一轮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05日

3月31日上午,黄陵县纪委召开纪律作风第一轮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专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被巡察对象隆坊镇、双龙镇党委及县住建局、老区办、农工部、经发局、人社局、教育局、国土局、公安局等8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杨永峰主持,县纪委副书记杨文鹏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宣读了纪律作风第一轮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和进驻乡镇、部门需准备事项清单。同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永鹏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杨文鹏,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杨永锋任副组长的纪律作风专项巡察领导小组及其专项巡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纪检监察室。

杨文鹏最后讲话。他就如何做好第一轮专项巡察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律作风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专项巡察方案安排,探索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切实解决机关中存在的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庸政懒政怠政等与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追赶超越目标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二是明确内容范围。从4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巡察组进驻两个乡镇和8部门对照4方面23个问题清单和10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项巡察。三是灵活方式方法。要通过发布巡察电视公告,召开动员会,与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群众个别谈话、走访情况,调阅、复制有关相关档案、资料,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量化打分、民主测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巡察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真实、客观反映情况,及时请示报告,严禁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严肃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严守廉洁自律,严禁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巡察组要深入实际,注重发现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转办,跟踪督促整改,对顶风违纪、隐瞒事实、屡禁不止的人和事,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六是注重结果运用。巡察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专项督查工作报告》,并由巡察组负责人向被巡察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反馈巡察情况;在被巡察单位公开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或涉及班子成员个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程序开展初核审查;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跟踪督查办理情况;巡察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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