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四抓举措”推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10日   

黄陵县自3月中旬启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四项举措,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安排意见》、《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整治方案》,提出以开展“四查三清一问责”整治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即:查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查行业不正之风、查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对村(居)务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公开及违反农村“三资”管理的问题进行清理,对村干部懒政怠政、不作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岗问题进行清理,对工作不在状态,串岗脱岗,不按规定批准干部职工请假天数,长期不上班支取全额工资,或明知吃空饷,不处理、不上报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一案三查”,即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分解“四查三清一问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实行月报告,季通报。成立黄陵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抽调专项整治涉及的17个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相关人员,对“四查三清一问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于5月初召开全县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专项整治推进会,要求全县各镇办及行业窗口单位重点围绕“四查三清一问责”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目前专项整治自查阶段已经结束。

抓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一是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信访信息网络,落实县级领导接访、纪委干部周一轮流到信访大厅接访,镇办、村组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二是进一步完善纪委副书记分片、纪委常委包抓乡镇、纪工委抓部门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信访举报办理效率和处理突发信访问题能力。三是继续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6个乡镇(桥山街道办)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由3名县纪委常委负责,每个协作区设办案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明确工作职责、办案范围和工作程序,建立纪委常委负责制、案件主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协作办案联席会议、后勤保障、保密回避等多项工作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做到了快办、快查,限期办结。

抓重点强化纪律审查。加强对征地拆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行政执法领域、行业不正之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腐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今年以来,县纪委移交司法案件1件,公检法移交纪委案件6件,其中涉及村一级干部违纪案件3件。截止5月底,已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套取资金、工作失职等违纪案件16起,其中初核了结1件,了结5件,立案10件,结案9件,正在办理1件。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2人,党政纪处分8人,开除公职1人,诫勉谈话3人。

抓问责夯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四查三清一问责”专项整治作为今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述责述廉述效、通报曝光以及将此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和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评判依据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级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县纪委每季度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对“零报告”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5月中旬,县纪委对全县第一季度“零报告”的3个乡镇纪委书记和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个乡镇党委书记实施了约谈。

黄陵:“四抓举措”推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时间:2016年06月10日

黄陵县自3月中旬启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四项举措,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安排意见》、《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整治方案》,提出以开展“四查三清一问责”整治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即:查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查行业不正之风、查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对村(居)务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公开及违反农村“三资”管理的问题进行清理,对村干部懒政怠政、不作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岗问题进行清理,对工作不在状态,串岗脱岗,不按规定批准干部职工请假天数,长期不上班支取全额工资,或明知吃空饷,不处理、不上报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一案三查”,即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分解“四查三清一问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实行月报告,季通报。成立黄陵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抽调专项整治涉及的17个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相关人员,对“四查三清一问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于5月初召开全县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专项整治推进会,要求全县各镇办及行业窗口单位重点围绕“四查三清一问责”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目前专项整治自查阶段已经结束。

抓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一是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信访信息网络,落实县级领导接访、纪委干部周一轮流到信访大厅接访,镇办、村组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二是进一步完善纪委副书记分片、纪委常委包抓乡镇、纪工委抓部门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信访举报办理效率和处理突发信访问题能力。三是继续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6个乡镇(桥山街道办)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由3名县纪委常委负责,每个协作区设办案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明确工作职责、办案范围和工作程序,建立纪委常委负责制、案件主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协作办案联席会议、后勤保障、保密回避等多项工作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做到了快办、快查,限期办结。

抓重点强化纪律审查。加强对征地拆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行政执法领域、行业不正之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腐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今年以来,县纪委移交司法案件1件,公检法移交纪委案件6件,其中涉及村一级干部违纪案件3件。截止5月底,已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套取资金、工作失职等违纪案件16起,其中初核了结1件,了结5件,立案10件,结案9件,正在办理1件。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2人,党政纪处分8人,开除公职1人,诫勉谈话3人。

抓问责夯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四查三清一问责”专项整治作为今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述责述廉述效、通报曝光以及将此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和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评判依据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级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县纪委每季度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对“零报告”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5月中旬,县纪委对全县第一季度“零报告”的3个乡镇纪委书记和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个乡镇党委书记实施了约谈。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