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21日   

7月17日,黄陵县委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旨在进一步加强各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及时高效查处涉腐案件,形成反腐败斗争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及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宝乾主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王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董春生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

王曦指出,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惩处力度不断加大,党风政风不断好转,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她强调,在当前严峻的反腐形势下,查处腐败案件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难度较大,必须加强协作配合,目前反腐败协调工作中还存在个别单位对协调领导小组重要性认识不足、成员单位之间沟通联系不够、移送案件不及时等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深入开展,她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案件相互移交、通报、协助查办、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要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协调领导小组核心作用,规范协调工作,着力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效率。要提升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协调效果,推动全县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董春生在讲话中指出,当前依法治国已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执法工作量大,要加强培训,对构成犯罪的腐败问题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用法律武器打击腐败分子,追究法律责任。他强调,对在案件协调工作中存在衔接配合不力等问题,要加强协调,相互通气,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

谢宝乾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协调、整合力量,形成突破案件的合力。要完善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纪律、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不断推动全县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会上,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立言宣读了中办发〔2015〕10号文件《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黄陵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县法院院长胡志峰、县检察院院长闫富平及县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如何履行协调领导小组职责和今后打算作了发言。同时,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现场向县纪委移交了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察局向县公安局移交了案件线索。

黄陵: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7月17日,黄陵县委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旨在进一步加强各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及时高效查处涉腐案件,形成反腐败斗争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及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宝乾主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王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董春生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

王曦指出,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惩处力度不断加大,党风政风不断好转,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她强调,在当前严峻的反腐形势下,查处腐败案件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难度较大,必须加强协作配合,目前反腐败协调工作中还存在个别单位对协调领导小组重要性认识不足、成员单位之间沟通联系不够、移送案件不及时等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深入开展,她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案件相互移交、通报、协助查办、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要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协调领导小组核心作用,规范协调工作,着力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效率。要提升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协调效果,推动全县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董春生在讲话中指出,当前依法治国已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执法工作量大,要加强培训,对构成犯罪的腐败问题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用法律武器打击腐败分子,追究法律责任。他强调,对在案件协调工作中存在衔接配合不力等问题,要加强协调,相互通气,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

谢宝乾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协调、整合力量,形成突破案件的合力。要完善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纪律、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不断推动全县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会上,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立言宣读了中办发〔2015〕10号文件《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黄陵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县法院院长胡志峰、县检察院院长闫富平及县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如何履行协调领导小组职责和今后打算作了发言。同时,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现场向县纪委移交了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察局向县公安局移交了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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