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6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黄陵县日前出台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共8章34条,主要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的报销标准和报销办法作了较大调整。新《办法》明确,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优先选择定点饭店住宿并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由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不予补助市内交通费。

新《办法》规定,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住宿费报销标准为:市外出差,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300-500元/每人/天,其他人员230-350元/每人/天,并需凭票据实报销。在市内各县原则上不住宿,如特殊情况,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350元/每人/天,其他人员230-300元/每人/天,并需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报销标准省外每人每天100元定额包干,省内县外每人每天80元至100元定额包干,县内城外每人每天60元。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为: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内县外每人每天50元、县内城外每人每天30元。

新《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标准更接近现实物价水平,能真实反映并有效保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差的基本需要,也更符合黄陵县实际情况,操作性更强,更有利于工作开展。

黄陵: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15年03月16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黄陵县日前出台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共8章34条,主要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的报销标准和报销办法作了较大调整。新《办法》明确,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优先选择定点饭店住宿并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由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不予补助市内交通费。

新《办法》规定,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住宿费报销标准为:市外出差,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300-500元/每人/天,其他人员230-350元/每人/天,并需凭票据实报销。在市内各县原则上不住宿,如特殊情况,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350元/每人/天,其他人员230-300元/每人/天,并需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报销标准省外每人每天100元定额包干,省内县外每人每天80元至100元定额包干,县内城外每人每天60元。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为: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内县外每人每天50元、县内城外每人每天30元。

新《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标准更接近现实物价水平,能真实反映并有效保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差的基本需要,也更符合黄陵县实际情况,操作性更强,更有利于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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