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日前,黄陵县出台政府系统《岗位替代制度》。
岗位替代是指岗位责任人在工作日内因外出、请假等原因离岗期间,由备岗责任人代替其履行职责,以保证工作岗位不缺岗。
制度规定,岗位替代责任部门单位须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替代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制度名曲,岗位替代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正派;有较好的协调能力;熟悉替岗工作业务;熟练掌握工作操作规程。岗位替代工作期间享有岗位责任人员的职责权利,负相应责任。责任岗位人员及岗位替代工作人员应加强协调和配合,做好业务交接,不得互相推诿影响办事效率。岗位替代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影响工作正常运转。岗位替代工作人员履行代替工作情况纳入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岗位替代制度的实施,将使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有效落实,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