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陵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深入实践“四种形态”,既坚持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又铁腕治腐,绷紧纪律之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扶正“歪树”拔出“烂树”,护好“森林”。今年1—11月,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8.6%、18.8%、2.2%和0.4%,呈现出“倒金字塔”式结构,“四种形态”已在黄陵落地生根。
抓主责,强化监督执纪责任。运用“四种形态”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黄陵县纪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时限和任务目标,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隆坊镇实行干部周一例会述廉制度,及时纠正偏差,努力唤醒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县纪委每季度采取综合打分和讲评通报的方式,对主体责任落实进行层层递增传导加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不认真履行的41个部门单位一把手实施了约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2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内问责,68人进行了行政问责。以问责追责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对分管部门、分管人员及时进行“一对一”责任约谈,“面对面”传导压力,通过提醒谈话、书面检查、批评帮助等方式,让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纠错,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为黄陵县各级党组织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
“我工作有时不讲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干部对我意见较大,领导及时对我进行了约谈,我也进行了深刻反思纠正,这其实是党组织对干部真正的关心与爱护。”一位分管领导在约谈后深有感触地说。
严把关,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县纪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注重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初核了结问题线索涉及人员实施预警谈话的规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中初核了结案件所涉及的相关责任人通过提醒、告诫、劝勉、警示等谈话方式实施预警谈话,促使谈话对象及时堵塞漏洞。制定出台《关于对问题线索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黄陵县国家工作人员诫勉谈话办法》,积极探索设立谈话办公室,发挥谈话函询在处置干部问题线索中的基础作用,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注重提高谈话质量,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真正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目的。截至目前,共函询、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各类谈话函询 500人次。第一形态的综合运用已成为正“歪树”的有效举措。
强惩腐,提高监督执纪刚性。坚持纪律的严肃性和刚性,持续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黄陵县纪委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的同时,对后三种形态,也毫不放松。
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等各类典型问题在黄陵廉政网、黄陵电视台公开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共曝光违纪人员信息380起724人。涵盖了科级干部、一般人员、村干部等各个层面,持续释放出执纪没有最严,只有更严的强烈信号。
惩前方能毖后,对“极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严惩不贷,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严惩不贷。今年,县纪委对涉嫌贪污征地款,违反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的3名村级党员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截至目前,立案127 件,结案127 件, 给予党纪处分 99人,政纪处分 43人。
通过四种形态层层设防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好“森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