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写好“”实 严 细“”三篇文章 实现纪律审查工作新突破—— 洛川县纪律审查工作略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1日   
近年来,洛川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紧扣党的“六大纪律”,严格开展纪律审查,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五种办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惩治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案件数量连续几年呈现上升趋势,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新突破。2016年截止10月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3件(次),线索处置52件,立案59件,结案59件,其他案件线索正在办理之中。在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察局着重从三个方面发力,写好三篇文章,助推纪律审查工作水平持续提高。
一、加大力度,在“实”字上下功夫。
1、认真履职,争取多方力量支持。该县通过组织干部
学习中省市关于纪律审查工作系列法规文件和要求,增强了案件查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案件查办的实际工作中。县委对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高度重视,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在常委会和全县性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支持纪委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县委就设立了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受理处置中心,专门受理各类意见建议并进行转办督办,活动结束后将其作为常设机构由纪委管理,继续发挥作用。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经常性专题研究案情,组织筹划办案工作,这些都为案件查办工作的扎实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2、拓宽案源,规范初核线索管理。在正常信访举报的
同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开通网络举报、关注媒体报道、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受理处置中心转办交办、明察暗访、与组织部、检察院、法院对接清理积案等多种办法收集案源,杜绝了案件线索流失、失效或者被搁置现象的发生。在规范初核线索管理方面,一是建立专门的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对一般问题线索,由分管案件的领导负责办理。对重大复杂问题,由县纪委常委会组织协调和督办。二是通过集中交办、约谈交办、挂牌交办三种形式,明确处理交办案件的时限、方法、责任和要求,确保了所有案件的办理都能夯实责任,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应。
二、多措并举,在“严”字上下功夫。
1、全员参与,加强办案力量。一是打破委局机关、纪工委内部工作人员分工界限,委局领导统筹安排业务工作和查办案件工作,合理调配人员有序参与办案,确保了关键时候纪检干部都能拉得出、用得上。二是深化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进一步整合乡镇纪委力量,建立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将全县乡镇纪委按区域划分了3个办案协作区,分别由委局班子成员担任领导,明确了办案协作区的工作程序、主要职责等,健全了问题线索排查和跟踪督办机制。同时,建立“办案人才库”,吸收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财政、审计以及乡镇纪委和派出(驻)纪工委办案业务精通人员到“人才库”,整合办案人才资源,共确定办案人才43人,根据案件性质特点抽调人员参与办案,较好地提高了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
2、分片联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纪委各常委分片包抓乡镇的办案工作,凡是所分片联系乡镇的案件,均由联系领导全程参与、全程指挥、全程协调、全程督办。指导和帮助乡镇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协调调度,提高联合执纪水平。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修订完善了《中共洛川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了《洛川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今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按照移送要求,向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移送2013年至今违法犯罪案件中涉嫌违纪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线索,经梳理归并后给予了相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公职等处分,在社会上取得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强基固本,在“细”字上下功夫。
1、强化教育管理,锻造过硬队伍。该县按照中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2015年,选派46名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分两批赴中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以及江西省井冈山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进行了业务培训,有力地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自律意识,要求干部严格按照“四个不准”和“六个严格”的标准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和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纪律、保密纪律等,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严禁干部未经允许私自办案、出外检查和向社会、媒体透露情况或接受采访等。同时,对3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查处,并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效解决了“灯下黑”问题。二是强化派出(驻)机构指导管理。县纪委监察局从事务管理、业务管理、干部管理三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派出机构的管理,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保证了派驻监督的有效性。
 2、细化考核考评,确保工作效果。该县在年初就对委局机关及乡镇纪委办案的质量和数量分别提出具体目标任务,明确了主管领导及办案人员的责任。制定了年终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将查办案件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自办案件数为零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每年都持续对基层办案进行集中检查和督导督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全力写好“”实 严 细“”三篇文章 实现纪律审查工作新突破—— 洛川县纪律审查工作略述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11日
近年来,洛川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紧扣党的“六大纪律”,严格开展纪律审查,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五种办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惩治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案件数量连续几年呈现上升趋势,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新突破。2016年截止10月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3件(次),线索处置52件,立案59件,结案59件,其他案件线索正在办理之中。在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察局着重从三个方面发力,写好三篇文章,助推纪律审查工作水平持续提高。
一、加大力度,在“实”字上下功夫。
1、认真履职,争取多方力量支持。该县通过组织干部
学习中省市关于纪律审查工作系列法规文件和要求,增强了案件查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案件查办的实际工作中。县委对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高度重视,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在常委会和全县性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支持纪委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县委就设立了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受理处置中心,专门受理各类意见建议并进行转办督办,活动结束后将其作为常设机构由纪委管理,继续发挥作用。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经常性专题研究案情,组织筹划办案工作,这些都为案件查办工作的扎实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2、拓宽案源,规范初核线索管理。在正常信访举报的
同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开通网络举报、关注媒体报道、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受理处置中心转办交办、明察暗访、与组织部、检察院、法院对接清理积案等多种办法收集案源,杜绝了案件线索流失、失效或者被搁置现象的发生。在规范初核线索管理方面,一是建立专门的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对一般问题线索,由分管案件的领导负责办理。对重大复杂问题,由县纪委常委会组织协调和督办。二是通过集中交办、约谈交办、挂牌交办三种形式,明确处理交办案件的时限、方法、责任和要求,确保了所有案件的办理都能夯实责任,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应。
二、多措并举,在“严”字上下功夫。
1、全员参与,加强办案力量。一是打破委局机关、纪工委内部工作人员分工界限,委局领导统筹安排业务工作和查办案件工作,合理调配人员有序参与办案,确保了关键时候纪检干部都能拉得出、用得上。二是深化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进一步整合乡镇纪委力量,建立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将全县乡镇纪委按区域划分了3个办案协作区,分别由委局班子成员担任领导,明确了办案协作区的工作程序、主要职责等,健全了问题线索排查和跟踪督办机制。同时,建立“办案人才库”,吸收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财政、审计以及乡镇纪委和派出(驻)纪工委办案业务精通人员到“人才库”,整合办案人才资源,共确定办案人才43人,根据案件性质特点抽调人员参与办案,较好地提高了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
2、分片联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纪委各常委分片包抓乡镇的办案工作,凡是所分片联系乡镇的案件,均由联系领导全程参与、全程指挥、全程协调、全程督办。指导和帮助乡镇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协调调度,提高联合执纪水平。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修订完善了《中共洛川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了《洛川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今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按照移送要求,向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移送2013年至今违法犯罪案件中涉嫌违纪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线索,经梳理归并后给予了相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公职等处分,在社会上取得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强基固本,在“细”字上下功夫。
1、强化教育管理,锻造过硬队伍。该县按照中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2015年,选派46名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分两批赴中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以及江西省井冈山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进行了业务培训,有力地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自律意识,要求干部严格按照“四个不准”和“六个严格”的标准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和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纪律、保密纪律等,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严禁干部未经允许私自办案、出外检查和向社会、媒体透露情况或接受采访等。同时,对3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查处,并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效解决了“灯下黑”问题。二是强化派出(驻)机构指导管理。县纪委监察局从事务管理、业务管理、干部管理三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派出机构的管理,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保证了派驻监督的有效性。
 2、细化考核考评,确保工作效果。该县在年初就对委局机关及乡镇纪委办案的质量和数量分别提出具体目标任务,明确了主管领导及办案人员的责任。制定了年终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将查办案件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自办案件数为零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每年都持续对基层办案进行集中检查和督导督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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