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洛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预防的方针,始终将制度建设放在首位,扎紧制定的笼子,切实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建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该局立即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建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了《洛川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总体要求,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问责”,不断强化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行警示约谈2起,受约谈7人。
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积极探索建立事前排查预防、事中动态掌控、事后跟踪预警处置“三位一体”的风险点防范管理体系,以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稽查办案为重点,从梳理岗位设置、理清岗位职责入手,深入细致地排查廉政风险。共排查出一级风险点2个,二级风险点3个,三级风险点5个,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按风险发生几率确定重点岗位风险,然后将风险点逐一登记汇总,纳入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实行集中管理。
三是健全了食药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完善了一系列有效的规范措施,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完善健全了《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执法办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强化行刑衔接,分别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食品药品联动执法机制》,与县监察、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共向县公安机关移交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11件,5件已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四是建立督察督办制度。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飞行检查领导小组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完成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及时督察办理程序、自由裁量权的适用等,确保公平公正,合法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