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四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今年以来,洛川县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出台下发了《洛川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强调,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加强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中共洛川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建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活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时间安排、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其主要内容包括有落实机构人员、制定责任清单、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基层党建、强化考核管理。关于落实的保障措施,方案强调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其次要强化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政府信息网、洛川资讯等新闻媒体针对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舆论氛围。第三要搞好统筹兼顾。最后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体制机制,将相关制度、好的做法经验进一步总结提炼,建立落实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

三是制定出台了《洛川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全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洛川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中共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制度。该制度包括约谈目的、被约谈对象、约谈类型及处理、约谈程序、约谈纪律等五条。关于约谈类型及处理分别从警示约谈、诫勉约谈、问责约谈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制度还规定,约谈时应遵守事前通知、准时参加、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严格保密等五项约谈纪律。

四是出台下发了《洛川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办法包括目的和原则、对象和范围、组织和实施、办法和程序、结果评定、结果运用等六方面。考核主要采取指标测评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量化计分形式对各单位进行定量评价。结果评定规定,全县乡镇、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较差。全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的结果运用包括通报及奖惩、纳入目标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责任追究四个方面。

洛川县:“四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今年以来,洛川县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出台下发了《洛川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强调,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加强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中共洛川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建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活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时间安排、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其主要内容包括有落实机构人员、制定责任清单、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基层党建、强化考核管理。关于落实的保障措施,方案强调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其次要强化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政府信息网、洛川资讯等新闻媒体针对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舆论氛围。第三要搞好统筹兼顾。最后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体制机制,将相关制度、好的做法经验进一步总结提炼,建立落实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

三是制定出台了《洛川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全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洛川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中共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制度。该制度包括约谈目的、被约谈对象、约谈类型及处理、约谈程序、约谈纪律等五条。关于约谈类型及处理分别从警示约谈、诫勉约谈、问责约谈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制度还规定,约谈时应遵守事前通知、准时参加、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严格保密等五项约谈纪律。

四是出台下发了《洛川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办法包括目的和原则、对象和范围、组织和实施、办法和程序、结果评定、结果运用等六方面。考核主要采取指标测评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量化计分形式对各单位进行定量评价。结果评定规定,全县乡镇、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较差。全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的结果运用包括通报及奖惩、纳入目标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责任追究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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