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富县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行了六项制度,其中一项就是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主要目的是对相应的机关、部门和窗口单位的作风和工作情况,用群众的“满意度”分值做出客观评价。该县通过三个方面对74个部门单位和114个站所进行了测评。 一是服务对象测评。共发出专用信封12000余份,目前,共收回测评票5679张,梳理出意见建议150条,其中部门单位2387张,意见建议83条,乡镇站所3225张,意见建议67条。二是采用“雅典娜”系统进行测评。联合县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采用“雅典娜”社情民意调查系统进行测评,收集权力部门、窗口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以及站所的意见建议。目前,已对乡镇站所进行问卷测评,平均满意度为91.01%。三是召开“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评价会。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负责人在大会上汇报本单位工作,由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服务对象组成质询团测评并质询。最后将以上三部分情况进行综合,得出被评价单位的满意度。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对群众“满意度”高于85%的进行通报表扬,低于75%的,对其主要领导实行问责,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在年度目标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各单位在履行岗位职责及服务群众中查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流了工作经验,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