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富县张家湾镇为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全县率先推行了便民服务代办制,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
张家湾镇地处富县西部林区,全镇外出务工较多,现在家居住的多是老弱病残人员,且大多数村与镇政府所在地相距较远,加上交通不便,给留守人员办事带来了一定影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各种惠农项目的增多,加之群众对办事程序的不甚了解以及所带相关证件的准备不足,造成了群众“办事难、难办事”和“多头跑”等现象,导致群众对干部心生怨气,也影响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及干群之间的关系。针对这一情况,张家湾镇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之际,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最需要和最受益的事情入手,积极探索和构建为民服务的新载体,提出并推行“便民服务代办制度”。
富县张家湾镇“村民事务代办制”主要采取自愿、便民、公开、公平、依法、无偿、高效原则,具体做法是,每个村确定一名村级受理员,负责日常群众代办事务的受理登记,驻村干部担任村民事务代办员,代办员固定每周一到村代办点收集资料,群众只需把要办理的社保、公益、司法和计生等四大类,包括证照审批、残疾证、户口本、合疗、养老、惠农资金、大病救助、五保、低保等事务的相关资料备好,代办员就会按照受理——承办——回复的程序,帮助村民办理相关事宜。为了解决好农村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临时突发性问题,该镇还将每名代办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挂牌公布,随时解决群众的难题,接受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据悉,该镇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进行督导,并以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掌握运行效果。对在办理过程中,代办人违反规定收取当事人“误工费”“交通费”等服务费用的,或听而不闻,或久拖不办,受到投诉的,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