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县纪委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作为重要任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一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执法和效能监督案件查办工作。
二健全办案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完善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全面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设立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窗口、举报信箱、12388专用电话,为群众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重发挥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和引导、反馈、应对机制,确保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三加大办案力度。该县纪委报县常委会研究,撤销了“党风廉政建设室 ”、“纠风办”,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了“监督检查室”、“三问办”,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撤销了“纪检监察室”,设立“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新设立了“信息案管室”,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物资设备等方面整合了办案力量,使查办案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据悉,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量化办案,每个乡镇纪委办案件数不少于5件、每个纪工委办案件数不少于2件。对长期没有办案件数、办案工作考核结果靠后的,县纪委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