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纪委“三强化、三严格”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0日   

富县纪委始终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细化责任、强化考核、严格追究,不断突出落实责任制的刚性要求,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强化责任分解,严格贯彻落实。一是每年年初协助县委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结合体系建设,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具体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每位成员,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分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二是贯彻“一岗双责”制,按照上级反腐倡廉部署,在制定任务分解实施意见时,做到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一同明确,业务工作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同明确。三是协助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三个一”工程(反腐倡廉工作实行一项改革创新,建立一项长效机制,解决一个热问题)。

强化责任意识,严格监督考核。一是着力强化各单位“一把手”责任意识,并在单位内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人人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工作有干劲,切实形成单位系统上下协调一致、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合力。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细化考核程序,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坚持“听、看、查、访、考、评、议”七字方针严格综合考核。注重结果运用,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年终对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排队,通报全县,并将考核结果载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法执纪。一是实行“六个从重追究”。即对年度内因失职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经商提供便利,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不抓不管,以致发生大案要案的;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任人唯亲、优亲厚友、用人失察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二是经常性地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党政纪责任,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直至建议组织调整。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和业务工作结合在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使二者相互促进,实现了两个成果双丰收的目标。

富县纪委“三强化、三严格”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10日

富县纪委始终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细化责任、强化考核、严格追究,不断突出落实责任制的刚性要求,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强化责任分解,严格贯彻落实。一是每年年初协助县委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结合体系建设,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具体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每位成员,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分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二是贯彻“一岗双责”制,按照上级反腐倡廉部署,在制定任务分解实施意见时,做到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一同明确,业务工作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同明确。三是协助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三个一”工程(反腐倡廉工作实行一项改革创新,建立一项长效机制,解决一个热问题)。

强化责任意识,严格监督考核。一是着力强化各单位“一把手”责任意识,并在单位内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人人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工作有干劲,切实形成单位系统上下协调一致、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合力。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细化考核程序,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坚持“听、看、查、访、考、评、议”七字方针严格综合考核。注重结果运用,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年终对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排队,通报全县,并将考核结果载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法执纪。一是实行“六个从重追究”。即对年度内因失职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经商提供便利,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不抓不管,以致发生大案要案的;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任人唯亲、优亲厚友、用人失察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二是经常性地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党政纪责任,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直至建议组织调整。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和业务工作结合在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使二者相互促进,实现了两个成果双丰收的目标。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