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履行局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近日,富县民政局出台“两个责任”清单,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该局党委从三个层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党委集体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好用好干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宣传教育、领导和督促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等7个方面30个小项落实了主体责任。二是局党委书记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等5个方面15个小项理清了“第一责任人”职责。从3个方面12个小项明确了三套班成员“一岗双责”任务和责任。
局纪检组在县纪委、局党委的共同领导下,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纪检“监督责任”。局纪检组集体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深化作风督查、推进改革创新等6个方面纳入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