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提升巡察质量

来源:延安纪委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3日   

当前,巡察工作经过近四年的不断探索完善,制度建设、措施出台和工作创新已经向纵深挺进,迫切需要采取新的措施,着力提升巡察质量,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今年甘泉县加大工作创新探索力度,采取四项措施使得全县巡察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巡察人员的专业水平。规范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中的细节,巡前组织集中对巡察组所有人员进行为期一天的培训,邀请县纪委业务骨干,就巡察过程中如何与线索涉及人员进行谈话、如何走访了解取证等作专题培训,提升三位新任巡察组长巡察的专业化水平。巡中组织组员对有关文件和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文件进行集中学习,以确保巡察的质量。同时,我们巡察办在工作中建立单位周例会学习制度,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常态化,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并严格执行。

二是建立健全巡察制度,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制度性工作衔接保障机制,降低沟通的成本,提高沟通的效率。制定巡察人才库选人用人办法,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协调,制定约束和奖励机制,建立选派优秀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的选调和使用办法,选拔一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业务素质好的干部纳入巡察干部人才库,彻底解决巡察人员不足、抽人难的问题。结合市上近期新修订《巡察工作手册》,对巡察工作程序进行进一步完善规范,从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各环节入手,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制定任务清单,建立统一模板,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

三是加强巡察过程监督,着力提升巡察质量。进一步加强巡察过程中督导检查。对县委派出巡察组加强监督,实行两天一督查。巡察期间共制定下发5份指导意见,对巡察组的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确保巡察组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加快进度、方向正确、高质量开展。严格执行巡察问题线索日报告制度,严防巡察组徇私舞弊,以巡谋私,私处线索。严格实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要求各组深入查找线索涉及的证据支撑资料,摸清问题实情,一定要找全问题印证资料,着力查找问题根源,确保巡察发现问题“事事有对应,件件皆可查”,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结论可靠,定性准确,程序合规。

四是严把四个关口,规范线索处置,强化整改督查。把好分类定性关。及时召开巡察组务会,对重要的问题线索进行定性研判分析,根据问题性质做好分类,并按程序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进行汇报,通过层层审核、把关,确保问题线索定性精准。把好线索办理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移交,属于违纪违法和作风方面突出的问题,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属于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问题,向县委组织部移交;其他问题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县纪委监委对巡察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办。巡察办对移交办理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的时限和质量。把好结果审核关。巡察办定期汇总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问题线索的办理进行最终把关。把好处置整改关。县委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后,紧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指导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薄弱环节和漏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并督促抓好整改,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同时,对巡察整改情况全程跟踪,实行“台账式”管理,执行问题逐一整改销号制度,严格完成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推动巡察成果落地见效。

2017年以来,全县开展四轮巡察和一轮专项巡察,三轮巡察工作已经结束,共发现并反馈问题646个,已检查验收的问题整改率在97%以上;移交问题线索63个,立案10件,党政纪处分11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6人,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有力地促进被巡察单位改进工作,加强从严治党,给我县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甘泉县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提升巡察质量
来源: 延安纪委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当前,巡察工作经过近四年的不断探索完善,制度建设、措施出台和工作创新已经向纵深挺进,迫切需要采取新的措施,着力提升巡察质量,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今年甘泉县加大工作创新探索力度,采取四项措施使得全县巡察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巡察人员的专业水平。规范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中的细节,巡前组织集中对巡察组所有人员进行为期一天的培训,邀请县纪委业务骨干,就巡察过程中如何与线索涉及人员进行谈话、如何走访了解取证等作专题培训,提升三位新任巡察组长巡察的专业化水平。巡中组织组员对有关文件和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文件进行集中学习,以确保巡察的质量。同时,我们巡察办在工作中建立单位周例会学习制度,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常态化,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并严格执行。

二是建立健全巡察制度,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制度性工作衔接保障机制,降低沟通的成本,提高沟通的效率。制定巡察人才库选人用人办法,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协调,制定约束和奖励机制,建立选派优秀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的选调和使用办法,选拔一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业务素质好的干部纳入巡察干部人才库,彻底解决巡察人员不足、抽人难的问题。结合市上近期新修订《巡察工作手册》,对巡察工作程序进行进一步完善规范,从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各环节入手,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制定任务清单,建立统一模板,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

三是加强巡察过程监督,着力提升巡察质量。进一步加强巡察过程中督导检查。对县委派出巡察组加强监督,实行两天一督查。巡察期间共制定下发5份指导意见,对巡察组的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确保巡察组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加快进度、方向正确、高质量开展。严格执行巡察问题线索日报告制度,严防巡察组徇私舞弊,以巡谋私,私处线索。严格实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要求各组深入查找线索涉及的证据支撑资料,摸清问题实情,一定要找全问题印证资料,着力查找问题根源,确保巡察发现问题“事事有对应,件件皆可查”,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结论可靠,定性准确,程序合规。

四是严把四个关口,规范线索处置,强化整改督查。把好分类定性关。及时召开巡察组务会,对重要的问题线索进行定性研判分析,根据问题性质做好分类,并按程序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进行汇报,通过层层审核、把关,确保问题线索定性精准。把好线索办理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移交,属于违纪违法和作风方面突出的问题,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属于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问题,向县委组织部移交;其他问题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县纪委监委对巡察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办。巡察办对移交办理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的时限和质量。把好结果审核关。巡察办定期汇总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问题线索的办理进行最终把关。把好处置整改关。县委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后,紧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指导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薄弱环节和漏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并督促抓好整改,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同时,对巡察整改情况全程跟踪,实行“台账式”管理,执行问题逐一整改销号制度,严格完成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推动巡察成果落地见效。

2017年以来,全县开展四轮巡察和一轮专项巡察,三轮巡察工作已经结束,共发现并反馈问题646个,已检查验收的问题整改率在97%以上;移交问题线索63个,立案10件,党政纪处分11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6人,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有力地促进被巡察单位改进工作,加强从严治党,给我县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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