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延川县纪检监察系统为期两天的第二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班”在县医院会议室举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所有干部参加学习。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王军参加了学习,并作了讲话。学习班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贺世荣主持。
王军在讲话中指出,组织本次学习,主要是加强对党章、宪法、监察法和监察执纪规则的学习,目的是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强化法律意识,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本领。针对学习,王军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通过此次学习,解决本领恐慌的问题。王军强调,解决本领恐慌问题,首先要增强学习本领,学习要会学、善学、勤学,既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要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二是要通过此次学习,解决理想信念动摇的问题。王军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就要不断加强对党章、宪法、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补足精神之“钙”;三是要通过此次学习,解决职责定位模糊的问题。王军指出,党章和宪法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和国家的专责机关,首要职责就是监督。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要找准职责定位,正确履行职责。
学习班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张群,监察委委员高宏岩分别辅导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午,各小组进行了分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