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召开了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延川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主任,纪工委书记在县电信局视频会议分会场参加了会议;11月20日,召开了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上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贺荣同志对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省委书记、省长胡和平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会后,延川县纪委严格按照省委和市委的要求,积极学习贯彻,迅速行动。
一是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县纪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了新修改的《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由县纪委常委带头轮流讲解十九大报告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扎实的学习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在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时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是迅速成立深化改革工作小组,为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经县委研究决定,2017年11月21日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张永祥同志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明星,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宋满红,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树清,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钢,县检察院检察长韩几凯,县政协副主席、县公安局局长吴富生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王军同志兼任,负责对全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同时,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织人事、纪法衔接、文字材料、舆情宣传、后勤保障六个工作组,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是冻结人事、摸清底数,为下一步人员转隶奠定基础。按照省市要求,县上对涉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县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人事进行了冻结,明确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期间,不得随意调整人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县编办、组织部门要对涉及改革的相关单位编制底数要清,确保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到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县政法委和检察院领导积极主动找干部谈心谈话,随时掌握涉及转隶人员的思想动态,确保转隶人员正确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消除思想包袱。
四是多方调研学习,制定延川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纪委为了能紧跟省市步伐,严格按省市要求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多次通过网络平台查阅上海、浙江和山西三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好的做法。同时在中央和省上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后,专门派人到相邻的山西省永和县等地学习调研。紧密结合市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延川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现已经2017年11月29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