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工作不仅对保证案件质量起着监督制约作用,同时对被审查对象起着保障、教育作用。近年来,延川县纪委不断加大案件审理工作力度,“三项举措”不断促进案件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一是严格依规审理,完善工作制度。在日常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纪律审查“二十四字”基本方针,坚持凡案必审、审查分开等基本工作制度,依纪依规审理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二是突出纪言纪语,规范审理文书。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进一步改进审理文书,将违纪行为按“六大纪律”进行分类和表述,把违纪问题与违法犯罪问题分开表述,用党章、党纪衡量违纪行为,用纪律语言叙述违纪事实和描述违纪行为,体现纪律审查特色。增加对被审查人的态度、认识部分和主体身份的审查,充分体现纪律审查特色,强化纪律权威和作用,产生更好的纪律效果。三是实施提前介入,推进方法创新。在保障案件执纪审理规范程序的前提下,加强审理工作的探索创新,牢牢把握“审理提前介入”工作要求,找准角色定位,为调查提供业务咨询、证据把关、定性等方面的建议,达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