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延川县纪委“四约束”有效监督党员干部。一是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三谈两述”制度和廉政鉴定工作,使监督的关口前移。自去年以来,延川县纪委负责人分别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39人次。对全县的各个单位的80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党章考试。二是强化环境约束。制定了《关于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问责问效的意见》,对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作为,以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追究相应责任。2015年,延川县纪委对上班期间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实行了严格问责、诫勉谈话以及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政策。三是强化组织约束。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教材,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以史为鉴,以人为镜,防微杜渐。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在组织进行廉政谈话之前,首先进行观看警示教育片,并且和每一位新提拔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强化重点约束。对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领域、部门和岗位严加监管。2014年,延川县纪委制定了《延川县纪委群众投诉举报热线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延川县纪委对全县的260多个单位、部门、岗位重新发放了群众投诉举报热线监督牌400多个,以及深入各乡镇为群众发放群众投诉监督热线卡5000多张,有效加强了干部作风,防范了腐败发生的根源。(延川县纪委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