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延川县纪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四项工作机制,稳妥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去年1-11月份,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75件,立案123件,党政纪处分97人。
一是健全警示教育与提醒通报同步机制。深化实施“教育在先”、“通报警示”制度,通过延川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不断向干部传递作风建设新要求、监督执纪新热点、典型案例新问题,保持提醒通报的频次,让干部时刻警醒。深化分层分类教育,在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在财务管理等领域实施专题教育,让教育的内容更契合干部实际,引起干部共鸣。
二是健全纪委和组织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深化与组织部门的监督信息互通,在纪委和组织部门之间建立反应灵敏、渠道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表现、廉洁自律、作风状况、个人重大事项变化及可能存在的群众投诉、违纪违法等情况开展定期沟通,确保干部廉政档案完整详细,便于纪委及组织部门及时掌握情况,为科学选人用人和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健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协调机制。正确认识组织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理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的关系,明确组织处理的程序、标准、方法、形式、适用范围以及协调机制,使组织处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尽快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丰富组织处理的方式,综合运用诫勉谈话、安排提前退休、调离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取消名誉称号等多种方式,发挥组织处理在惩戒方面应有的作用。
四是健全重大违纪涉法案件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纪委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成员单位的联系,做好线索搜集和分析工作,对一些重大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坚决快查移送,决不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坚持少用慎用“两规”,建立健全非两规案件安全防范机制和非两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加强非“两规”案件调查谈话场所建设,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安全高效开展。(延川县纪委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