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川县纪委下大力气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管理,制定制度、提升水平、严肃惩治等“四项举措”对农村“三资”进行有效管理。
一是推进民主监督。延川县纪委下大力气,督促指导镇村深入开展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在着力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下,切实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无死角。进一步健全列席村委会议、组织民主理财活动等有效监督方式,与审计、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制度化监督检查体系,定期公示结果,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保证发挥实际效果。
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县纪委要求各村委会及时将“三资”变化情况报至镇农经站,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级农经主管部门和乡镇农经站定期更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信息,使之成为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阵地。同时,每季度组织专项督查,对相关村“三资”情况进行核验,实现年度所有村居全覆盖,切实加强过程性监管,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村集体“三资”情况发生。
三是强化制度规范。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按照“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通过严格发票报账程序、严格发票审批程序、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严格监督抽查机制、严格主体责任追究等“五严”举措,确保村级财务规范、公开、透明,有效管控挤占、挪用、截留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是严肃查处腐败。不断加强学法用法守法和警示教育的常态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党员同志在服务百姓、干事创业方面的水平。通过加强“三资”监管,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如村干部在扶贫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的相关案件,一经查实,立即调查,形成案件,坚决查处,严肃惩治。(延川县纪委 刘伟)